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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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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 ''' ,改建后名为东北烈士纪念馆,是全 [[ 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之一,位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原拟用作图书馆,后由大日本帝国傀儡政权的警务机构——满洲国警察旗下的哈尔滨警察厅占用。哈尔滨警察厅及其辖下部门管理当地治安等事宜,但同时施行令治安恶化的政策,并在警察厅内杀害抗日人士。抗日战争胜利后,旧址改建为东北烈士纪念馆,旨在纪念抵抗侵华日军的 [[ 烈士 ]] 、并教育后代,成为中国其中一所较早成立的 [[ 纪念馆 ]] [[ 满洲国 ]] 哈尔滨警察厅旧址在1999年1月成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并在2013年5月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本来是始建于1928年的东省特别区图书馆,由苏联建筑师尤里·彼得洛维奇·日丹诺夫(又译为吉达诺夫) [[ 设计 ]] ,由万国会投资筹建,在张学良支持下建设;图书馆在1931年6月落成后筹备开馆,但及后的同年8月发生 [[ 九一八事变 ]] ,侵华日军在1932年攻占哈尔滨,接管当地警政事务,成立哈尔滨警察厅(曾改称为哈尔滨市警察厅、哈尔滨市警察局)。
东省特别区图书馆则在1931年5月为大日本帝国傀儡政权满洲国的哈尔滨市政筹备所所用,其后又由哈尔滨警察厅进占。哈尔滨警察厅设有特务、警务、警防、外事、司法、经济保安、卫生这七个科,下辖八个警察署,禁止当地人赌博和吸食 [[ 鸦片 ]] ,并管理消防、警察教育、性服务等事宜;另一方面,警察厅及其辖下部门同时与盗匪、鸦片商贩、赌商勾结,对治安构成负面影响。此外,日方人员也多次在警察厅内囚禁、刑讯逼供和杀害不少抗日人士,例如 [[ 中国共产党 ]] 女党员 [[ 赵一曼 ]] 就是被哈尔滨警察厅派出大批警员逮捕,并在警察厅内遭受老虎凳、电击等酷刑。
[[ 抗日战争 ]] 胜利后的1946年, [[ 哈尔滨 ]] 由中国共产党接管;东北军区副政委罗荣桓提出兴建东北烈士纪念馆,以纪念抵抗侵华日军的烈士、并教育后代,东北政委会其后决定就此成立筹备委员会。周桓负责物色纪念馆场址,他决定利用哈尔滨警察厅旧址来建馆。1948年,哈尔滨警察厅旧址被改建为东北烈士纪念馆, [[ 罗荣桓 ]] [[ 林枫 ]] [[ 高崇民 ]] [[ 周保中 ]] [[ 冯仲云 ]] [[ 李延禄 ]] [[ 谭政 ]] 等人均有在开馆仪式上题词,而周恩来、刘少奇等百多名知名政治家其后都曾来纪念馆题词;后来,纪念馆在1998年进行全面维修。东北烈士纪念馆是中国其中一所较早成立的纪念馆,接待了超过2,000人次的访客,馆藏超过20,000件文物,分别设有介绍中国东北地区抗日战争以及哈尔滨警察厅劣行的展览。
==结构==
哈尔滨警察厅旧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41号,是一座三层砖木楼房, [[ 建筑风格 ]] 为西欧古典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旧址外表通体呈白色,前方有六根采用科林斯柱式的柱,维修后的建筑面积为5,040平方米。原警察厅内设有督察官室、指纹管理室,改建后的纪念馆序厅有一座高大的 [[ 东北 ]] 人民 [[ 解放军 ]][[ 战士 ]] 石膏塑像。
==保护==
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在1999年1月被列入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并成为哈尔滨市一类保护建筑。201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国务院 ]] 把满洲国哈尔滨 [[ 警察 ]] 厅旧址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旧址实施更严格的保护,并要求各部门为这些 [[ 文物 ]] 做好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的工作。旧址改建而成的东北烈士纪念馆也获授予“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并在2008年成为国家一级博物馆。 [[Category:069 博物館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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