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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自由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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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自由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授予军人的一种勋章,是建国初期中国军事荣誉制度中的第二级。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自1955年起启用,现已停授。授予的对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和文职人员。
独立自由勋章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独立自由勋章 <ref>[http://www.huaxia.com/thjq/jsgoucheng/2014/07/3970203.html 专家:独立自由勋章分三级 独立自由奖章不分级],华夏经纬,2014-7-9</ref> ,另设有独立自由奖章。以奖励抗日战争时期参战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中国共产党军队人员。
==历史==
==图案==
独立自由勋章外轮廓为八角星,中间是红星照耀下的延安宝塔山,象征着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的万丈光芒。该勋章质地为金黄色或金银色相间的金属证章。略章样式为绿色底色上表示级别的一至三道黄色竖杠 <ref>[https://www.junpin360.com/html/2012-10-28/1438.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独立自由勋章],战甲军品资料网,2012-10-29</ref> 。
==授予资格==
<center> 北京独立自由勋章首次集体展出 </center>
<center>{{#iDisplay:i00179xgle6|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