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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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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银行 ''' (英语:Bank of Canada)是加拿大的 [[ 中央银行 ]] ,其依据1934年的《 [[ 加拿大银行法案 ]] 》(英语:Bank of Canada Act)而建立。它自身定位为一家非 [[ 商业银行 ]] ,不向公众提供银行服务,而是专门负责国家的货币政策制定、法定货币发行、金融机构监管等事务,以维护加拿大经济与金融系统之稳定;同时它也是一家由财政部全资拥有的国有公司,但不属于政府部门,与加拿大联邦政府其他部门相比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 它的总部设于惠灵顿街和 [[ 渥太华 ]] 下城区银行街之间的加拿大银行大厦。
==历史==
1913年, [[ 国会 ]] 正式讨论要建立国家银行,当时国会议员麦克莱恩提出议案,建议在国内建立不受政府控制的 [[ 私人银行 ]] 来行使国家银行的职权,然而被总理驳回。总理博登回复:“看不到这样的银行有存在的必要”。
20世纪30年代间,大萧条给加拿大 [[ 经济 ]] 带来了沉重打击,而当时加拿大主要是分散的农村经济,地方有大量的社区级别商业银行,对于国家银行的建立呼声很小。
30年代初,政治气候发生了变化。全国现有 [[ 金融 ]] 结构的滞后,导致国民收入不景气,引发民间批评声浪。1933年,总理贝内特成立了一个皇家委员会,以研究“整体银行、 [[ 货币 ]] 体系制度以及支持或反对建立国家银行机构的依据”。随后皇家委员会结果是支持建立国家银行, [[ 总理 ]] 采纳了其建议,而当时的一份附录报告成为了《加拿大银行法》的框架。
1934年7月3日,政府出台《加拿大银行法》,后不久政府收到来自 [[ 英国 ]] 的御准。1935年3月,加拿大银行正式成立,并敞开了大门,作为一家民营机构,向公众出售 [[ 股份 ]] 。但不久,新政府就出台新法案,要将加拿大银行国有化。
1938年,加拿大银行被国有化,至今仍然是如此。但加拿大银行不是政府的下属部门,其运作有较强的独立性。
 
 
 
 
[[Category:560 财政学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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