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785
次編輯
變更
国家版权局
,無編輯摘要
==沿革==
1985年6月28日,文化部呈报[[国务院]],建议在 [[ 文化部 ]] 设国家版权局。7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文化部的建议;同时决定将文化部出版局改称国家出版局。国家出版局与国家版权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家版权局局长由国家出版局局长兼任。第一任局长是边春光。
虽然理论上国家版权局应该是中央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但是其最初设在国家出版局,此后一直和新闻出版机构挂靠在一起(出版局或者新闻出版总署),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格局,并且影响到了地方 [[ 著作权 ]] 行政管理部门的从属关系。
1987年1月,国务院决定撤销文化部所属的国家出版局,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新闻出版署,保留国家版权局,仍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01年,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升格为正部级单位,改称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仍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将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加挂国家版权局的牌子。
2018年3月 [[ 中共中央 ]] 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称,“ [[ 中央宣传部 ]] 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出版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 [[ 产业 ]] 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 [[ 质量 ]] ,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