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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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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馆合一历史==
1993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1993年4月19日,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5号) <ref>[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0-12/03/content_7995.htm 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1993〕25号],中国政府网,2010-12-3</ref> 说:“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国务院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均作了调整。”“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中央档案馆和国家档案局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从1993年10月17日起正式实施。该方案规定,中央档案馆与国家档案局合并,一个机构挂中央档案馆与国家档案局两块牌子,履行档案保管、利用和全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两种职能,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单位(中央档案馆升格,国家档案局保留原级格),由中央办公厅管理。1993年,《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经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批准,予以印发。
与此同时,地方各级档案管理机构仿照中央一级档案管理机构的改革模式,推行一个机构(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档案局、档案馆)的“局馆合一”体制,履行本行政区域的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这两种职能。各地在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两种职能”的制度后,从编制上说有的是档案局(馆)全部为行政编制,也有的是档案局为行政编制、档案馆为事业编制,还有的是档案局(馆)全部为事业编制。从隶属关系上说,有的归党委、政府合管,有的归党委管,有的归政府管,有的归政府办公厅管,有的归党委办公厅管。“局馆合一”体制意在精简机构、减少行政人员。
# 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 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的有关工作。
#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ref>[http://www.saac.gov.cn/xxgk/node_140.htm 国家档案局主要工作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ref> 。
==视频==
<center> 国家档案局 新修订的《档案法》年内将出台 </center>
<center>{{#iDisplay:z0856ju2cz2|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