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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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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 ,简称国务院金融委,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成立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以推进 [[ 金融 ]] 稳定发展。
==沿革==
1997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立了对 [[ 金融业 ]] 实行分业监管。 [[ 中国证监会 ]] [[ 中国保 督管理委员 |中国保监会]] 分别负责证券业、 [[ 保险业 ]] 的监管, [[ 中国人民银行 ]] 负责 [[ 银行业 ]] [[ 信托业 ]] 的监管。2002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撤销中央金融工委,成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 。“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模式就此定型。
但是,分业监管模式的弊端也很明显,该监管模式按机构监管,容易因协调不足导致监管短板。为此,2013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协调机制——“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成员单位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国家 外汇 管理 |外汇局]] ,必要时可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改革委 ]] 、财政部等部门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以便加强协调监管、促进信息沟通。但该制度后来被市场视为“流于形式”,因为未赋予牵头部门实权,联席会议实际上仅起到监管部门之间沟通信息的作用,并无行政约束力。
2017年7月14日至15日, [[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 [[ 北京 ]] 召开。 [[ 中共中央总书记 ]][[ 习近平 ]] 在会上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 [[ 经济 ]][[ 社会 ]] 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这是在经济 [[ 全球化 ]] 背景下、在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过程中,对金融作出的新定位。会议提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并强化监管问责”。会议还明确提出监管模式改为“功能监管、行为监管”,这标志着此前的“机构监管”将被取代。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负责协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外汇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金融、财政部门。
2017年11月8日 [[ 新华社 ]] 报道,日前经 [[ 中共中央 ]] 、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 学习 ]] 贯彻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共十九大 ]] 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主任马凯讲话。
==职责==
 *落实党中央、 [[ 国务院 ]] 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 
*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
 *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 [[ 货币 ]][[ 政策 ]] 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 [[ 产业 ]] 政策等; *分析研判 [[ 国际 ]] 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 
*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参考文献==
12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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