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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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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现行的法定会议之一,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下,每周召开一次会议 <ref>[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233806 《国务院工作规则》印发:国务院常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澎湃</ref> 。
==法律规定==
{{Quote|<center>[[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center>
第四条 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 <ref>[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7/02/content_5302908.htm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发〔2018〕21号],中国政府网,2018-7-2 </ref> 。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
四十三、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纪要,由总理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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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