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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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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信托最早起源于英国的“用益制”,即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管理,而受托人则需要将财产所得收益最终转移给 [[ 委托人 ]] 指定的 [[ 受益人 ]] 。此后数个世纪,受托人经历了“个人——官选个人——法人”的发展历程,其权利和责任不断法律化,最终形成了现今信托公司的形态。
美国的信托公司最早出现在1822年,纽约州授予农业火灾保险和贷款公司受托人牌照,准许这家 [[ 保险公司 ]] 经营信托业务。首家美国专业信托公司建立于1853年。在19世纪末,美国的信托公司业务量已经超越了英国。而由美国信托业研发的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成为了现今全球信托业的主要业务。
日本在近代引进信托,然而其引进目的更多在于资金融通。二战后, [[ 日本 ]] 信托业逐渐形成了先进的寡头垄断格局。这些公司研发出了一些新生的信托业务与 [[ 产品 ]] 。
==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 [[ 信任 ]] 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 [[ 财产 ]] 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 [[ 信托财产 ]] 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 [[ 利益 ]] 管理信托事务。
信托业务范畴含 [[ 商事信托 ]] 、 [[ 民事信托 ]] 、 [[ 公益信托 ]] 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信托分类==
信托业务类包括: [[ 信托存款 ]] 、 [[ 信托贷款 ]] 、 [[ 信托投资 ]] 、 [[ 财产信托 ]] 等。
委托业务类包括: [[ 委托存款 ]] 、 [[ 委托贷款 ]] 、 [[ 委托投资 ]] 。
代理业务类包括:代理发行 [[ 债券 ]] 和 [[ 股票 ]] 、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监督、信用签证、代理会计事务、代理保险、代保管、代理买卖有价证券等。
租赁业务类包括: [[ 直接租赁 ]] 、 [[ 转租赁 ]] 、代理租赁、回租租赁等。
咨询业务类包括: [[ 资信调查 ]] 、商情调查、投资咨询、介绍客户、金融业务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