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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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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褂是清朝官员制服的一种,在《清朝通典》内长与坐齐的褂子称为行褂,设计上方便骑马时穿着。满清皇帝的制服分为朝服、龙袍、常服褂、行褂、常服袍、行袍。[2]行褂比常服褂短。[3]满清官员的制服分为“[[朝服]]”、“[[常服]]”、“行服”和“雨服”几种。当中行服是出外时所穿,而马褂(亦称为“行褂”)即行服的一种。据《大清会典》定制,清朝皇帝、王公大臣及文武品官的行褂形制相同,但以面料的颜色区分等级。皇帝和亲王色用石青,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护军统领等色用明黄。在八旗之四正旗中,除[[正白旗]]、[[正红旗]]和[[正蓝旗]]副都统之行褂色各如旗色外,[[正黄旗]]副都统的行褂为金黄色。
马褂的颜色和用料皆与穿著者的阶级有关,当中[[黄色]]是[[皇帝]]的专用[[颜色]],只有皇帝近身的侍卫,或者获皇帝特别赏赐者才可以穿着 。<ref>[5https://www.sohu.com/a/111597343_115482 什么人才能穿黄马褂?] ,搜狐,2016-08-23</ref>。 皇帝、亲王的常服行褂则用石青色。
[[民国]]元年(1912年),北洋政府和参议院颁发了正式的服饰法令,即《服制》(民国元年十月初三)。男子常礼服采用中西两式,即《服制》中所指的甲乙两种。《服制》中将长袍马褂列为男子常礼服之一。民国十八年(1929年),国民政府公布《服制条例》,正式将蓝长袍、黑马褂列为“国民礼服”。
===武功褂子:===
第三类黄马褂是因特殊功勋而得到奖赏。这种赏赐又称“武功褂子” <ref>[https://www.zhwh365.com/article_2840.html 黄马褂:清代的一种官服],_传统文化网,2014-08-21</ref> ,得赏者可以在任何隆重的场合穿着;意义上才属于一般人平时所说的
“赐穿黄马褂”。据考据,这种赏赐方式在清初并不盛行,一路至嘉庆年间都未见于史书;相信是在道光或咸丰以后才开始出现。到了[[太平天国]]起后更多见赏赐于对太平军作战有功者。而获得赏赐者不单是有军功的战将,有时为皇帝(或太后)办事得其欢心亦可能获得赏赐。清末时[[慈禧太后]]便曾赏赐为其开火车的司机黄马褂一件。
<center>{{#iDisplay:n0872u3jhbc|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423 衣飾;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