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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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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作为一种 [[ 道德 ]] ,必须在一定的社会 [[ 人际关系 ]] 中才能产生,而且离不开道德主体的主观需要和 [[ 社会需要 ]] 。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下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汉代贾谊的《新书》界定为“子爱利亲谓之孝”。东汉许慎在《 [[ 说文解字 ]] 》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许慎认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从这里可以看出,“孝”的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是吻合的,因而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 [[ 道德品质 ]] 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主要内容==
===养亲与敬亲===
养亲是子女对父母的最基本义务,是基于人的报恩观念而产生的。每个人都是由父母所生,又是因父母的精心照顾而长大成人,这种生命创造及养护的客观事实使人类产生了报恩意识,即在自己的父母年老之后要竭尽全力赡养父母,尽“反哺”义务。 [[ 孟子 ]] 曾提出不孝的五种情况,即“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在这五种不孝的情况中,有三种均为“不顾父母之养”,这也可以从反面证明养亲是为人子的基本义务。 [[ 传统 ]] 孝观念不仅要求子女对父母尽奉养的义务,更重要的是子女对父母有敬爱之心。 [[ 孔子 ]] 对“敬亲”特别重视,而且把能否敬爱父母作为人与畜、君子与小人的区别。“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传统孝观念中,敬亲是比养亲更高层次的孝。只有上升到敬亲。
===顺亲与谏亲===
敬亲,不仅表现在态度上对父母长辈和悦,在行为上事之以礼,而且更为深层的是要顺从父母长辈的意志,唯命是从,所以常看到孝顺连用。“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礼记.祭统》)这里的畜即顺之意。“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顺就是要听从父母的话,按父母的意志办事,凡事以父母的标准为标准。
但如果认为,只要是长辈的,无论在一切情况下都是对的,并且要求子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绝对服从,显然是片面的。那么当父母长辈有过错时,子女应怎么办呢? [[ 儒家 ]] 伦理给出了答案,即子女要委婉谏诤。孔子主张“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即委婉劝谏。孟子也曾说:“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孟子.告子下》)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过失,违背道义的行为不怨,不谏,甚至盲目顺从,就是不孝。 == 立身、立功,以显父母== [[ 百善孝为先 ]] 。因此,立身行道的一切几乎都被看作是孝。要立身必须首先存身,即保全自己的身体。因为“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礼记.祭义》)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意思是说,自己的身体是父母遗留下来的,如果毁伤了自己的身体就等于毁伤父母的遗体,就是不孝。 传统孝观念不仅要求子女立身,而且在立身的基础上要立德、立言、立功, “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子女们寒窗苦读,跻身仕途,求取功名,为的是秉承父志,善继善述,实现父母对子女的希望,“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 [[ 中庸 ]] 》)。为的是保持家风淳朴,维护家道兴旺,为父母、为家庭取得荣誉,延续父母、 [[ 家庭 ]] 及家族的生命。光宗耀祖,光大宗门,这是传统孝道对子女在家庭伦理范围内的最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