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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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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琰'''({{bd|?||688年||catIdx=L李}}),[[魏州]][[昌 乐县 樂縣 (北魏)|昌 乐县樂縣]](今[[河南省]][[濮 阳 陽 市]][[南 乐县樂縣]])人,祖籍[[ 陇 隴 西郡]][[狄道 县縣]](今[[甘 肃 肅 省]][[定西市]][[ 临 臨 洮 县縣]]),[[唐高宗]][[宰相]],身 长 長 八尺,魁梧俊秀,博 学 學 有 识 識 。<ref name=BT81>[[:s: 旧 舊 唐 书書/卷81|《 旧 舊 唐 书 書 》卷八十一]]</ref><ref name=NBT105>[[:s:新唐 书書/卷105|《新唐 书 書 》卷一百零五]]</ref>爵封'''酒泉 县 縣 公'''。<ref name=NBT191>[[:s:新唐 书書/卷191|《新唐 书 書 》卷一百九十一]]</ref>
== 早期 经历 經歷 ==李 义 義 琰出自[[ 陇 隴 西李氏]]-{定著}-四房之一的姑臧房,是[[常州]]刺史[[李玄道]]族 孙 孫 ,唐朝[[癭陶 县縣]] 县 縣 令[[李玄德]]之子。先祖 从陇 從隴 西 迁 遷 徙道崤山以 东 東 。李 义 義 琰少年 时 時 即中[[ 进 進 士]], 补補[[太原]]尉,在名 将將[[ 并 並 州]]都督[[李勣]] 帐 帳 下效力。由 于 於 李勣功 勋 勳 卓著,他的其他部 将 將 害怕他,不敢和他 争论 爭論 ,但李 义 義 琰不怕, 当 當 廷 与 與 李勣 争辩 爭辯 , 并 並 得到了李勣的尊敬。<ref name=BT81/><ref name=NBT105/><ref>李世勣在626—628年 间为并 間為並 州都督, 后于641 後於641 年被召回任兵部尚 书 書 , 这 這 些事肯定在此期 间发 間發 生。</ref>
== 唐高宗年 间 間 ==李 义 義 琰曾出使[[高句 丽麗|高 丽麗]],高 丽 麗 王 据 據 榻召 见 見 ,李 义 義 琰不拜, 说 說 :“我是天子使者,可以 当 當 小 国 國 之君,奈何傲慢地 见 見 我?”高 丽 麗 王 词穷 詞窮 , 为 為 之加 礼 禮 。 后来 後來 李 义 義 琰的 从 從 祖弟[[ 监 監 察 御 禦 史]][[李 义 義 琛]]出使,高 丽 麗 王也坐 着 著 召之,李 义 義 琛匍匐拜伏。 时 時 人由是看出他 们 們 兄弟的 优 優 劣。<ref name=NBT105/>
唐高宗[[麟德]]年 间 間 (664年 - 665年),李 义 義 琰任[[白水]]令,被 认为 認為 是能吏, 后 後 被提拔 为為[[司刑 员 員 外郎]],再任[[中書侍郎]]。[[上元 (唐高宗)|上元]]二年(675年)三月,高宗 为 為 慢性病(可能是[[高血 压壓]])所苦,想 让强势 讓強勢 的武皇后(即 后来 後來 的[[武 则 則 天]]) 摄 攝 政,宰相[[郝 处 處 俊]] 坚决 堅決 反 对 對 ,李 义 義 琰也 说 說 :“郝 处 處 俊之言至忠,陛下宜 听 聽 之。”最 终 終 高宗放 弃 棄 了 这 這 一想法。<ref>[[:s: 旧 舊 唐 书書/卷084|《 旧 舊 唐 书 書 》卷八十四]]</ref><ref>[[:s:新唐 书書/卷115|《新唐 书 書 》卷一百一十五]]</ref><ref name=ZZTJ202>[[:s: 资 資 治通 鉴鑒/卷202|《 资 資 治通 鉴 鑒 》卷二百零二]]</ref>李 义 義 琰身 长 長 八尺,博 学 學 多 识 識 ,高宗每有 顾问 顧問 ,言皆切直。<ref name=BT81/><ref name=NBT105/>
上元三年(676年)四月,李 义 義 琰被授[[同中書門下三品]], 为实质 為實質 宰相。<ref>[[:s: 旧 舊 唐 书書/卷005|《 旧 舊 唐 书 書 》卷五]]</ref><ref name=NBT3>[[:s:新唐 书書/卷003|《新唐 书 書 》卷三]]</ref>[[ 仪凤儀鳳]]二年(677年)三月,他又兼太子右庶子, 辅 輔 佐太子[[章 怀 懷 太子|李 贤賢]]。 仪凤 儀鳳 年 间 間 ,官 号复旧 號復舊 ,又敕李 义 義 琰 与 與 左 仆 僕 射[[ 刘 劉 仁 轨軌]]、右 仆 僕 射[[戴至德]]、[[侍中]][[ 张 張 文瓘]]、[[中 书 書 令]][[李敬玄]]、右庶子郝 处 處 俊、[[ 黄门 黃門 侍郎]][[ 来 來 恒]]、左庶子[[高智周]]、吏部侍郎[[裴行 俭儉]]、[[ 马载馬載]]、兵部侍郎[[ 萧 蕭 德昭]]、[[裴炎]]、工部侍郎李 义 義 琛、刑部侍郎[[ 张 張 楚]]、金部郎中[[ 卢 盧 律 师師]]等, 删缉 刪緝 格式, 于仪凤 於儀鳳 二年二月九日撰定奏上,<ref>[[:s: 旧 舊 唐 书書/卷050|《 旧 舊 唐 书 書 》卷五十]]</ref>即《永徽留本司格 后 後 》。<ref>[[:s:新唐 书書/卷058|《新唐 书 書 》卷五十八]]</ref>[[永隆 (唐朝)|永隆]]元年(680年)八月,李 贤 賢 得罪武后,被控 谋 謀 反 并 並 被 废 廢 黜,他的同 党 黨 宰相[[張大安]]也被 贬 貶 官,但高宗赦免了其 余 餘 的太子 属 屬 官,改 让 讓 他 们辅 們輔 佐新太子[[唐中宗|李哲]]。宰相[[薛元超]]等都 为 為 此手舞足蹈,但李 义 義 琰 却 卻 不以 为 為 然,反而自 责 責 失 职导 職導 致李 贤 賢 倒 台并 臺並 哭泣,人 们 們 因此 赞扬 讚揚 他。<ref name=BT81/><ref name=NBT105/><ref name=ZZTJ202/>
李 义 義 琰家 没 沒 有中 卧 臥 室,弟弟[[岐州]]司功參軍[[李 义琎義璡]]得知 后 後 就 买 買 了木材 给 給 他。 后来 後來 李 义琎来 義璡來 到京城, 发现 發現 哥哥 并 並 未用他送的木 头 頭 造 卧 臥 室, 于 於 是向哥哥 问 問 究竟。李 义 義 琰 说 說 :“我自 认为 認為 做宰相不 够资 夠資 格,如果我再造一 间华 間華 美的 卧 臥 室, 会带来灾祸 會帶來災禍 的, 这 這 哪 里 裡 是 爱 愛 我呢?”李 义琎说 義璡說 :“ 当 當 了 县 縣 丞廷尉 级 級 小官的人尚且想建新房,哥哥你如今 荣 榮 耀而有 权 權 , 为 為 什 么 麼 要住在小屋 里 裡 , 让 讓 下 属们 屬們 蒙羞呢?”李 义 義 琰答:“不是 这样 這樣 的。很 难 難 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到完美,好 运 運 也不 会 會 再 来 來 。我 现 現 在是 荣 榮 耀的官 员 員 ,如果 扩 擴 建府邸,除非我的品德已 经 經 完美了,否 则 則 便 会 會 自招 灾祸 災禍 。我不是不想要一 间 間 新 卧 臥 室,是怕 带来灾祸 帶來災禍 啊。”最 后 後 他一直 没 沒 建新 卧 臥 室,一次雨 后 後 , 这 這 些木材都腐 烂 爛 了,李 义 義 琰 将 將 其 丢弃 丟棄 。<ref name=BT81/><ref name=NBT105/>
[[永淳]]年 间 間 ,李 义 義 琰 为為[[中 书 書 侍郎]]。[[弘道]]元年(683年)三月,李 义 義 琰改葬父母, 让 讓 舅舅 迁旧 遷舊 墓。唐高宗 闻讯 聞訊 ,大怒:“李 义 義 琰只因 荣 榮 耀了,就欺 凌 淩 舅舅, 这种 這種 人不能用 来 來 秉政!”李 义 義 琰 闻 聞 知,感到不安,自 称 稱 有足疾, 请 請 求退 隐 隱 ,高宗批准了, 并 並 授以[[銀青光祿大夫]] 荣衔榮銜[[致仕]]。<ref name=NBT3/><ref>[[:s: 资 資 治通 鉴鑒/卷203|《 资 資 治通 鉴 鑒 》卷二百零三]]</ref>李 义 義 琰即 将 將 在 东 東 都[[洛 阳陽]]附近退 隐 隱 ,很多官 员 員 在城 门 門 外 设 設 宴 为 為 他 饯 餞 行, 时 時 人 称场 稱場 面堪比 当 當 年[[ 汉 漢 朝]][[疏廣]]、[[疏受]]叔侄的 欢 歡 送 会 會 。<ref name=BT81/><ref name=NBT105/><ref>《[[ 册 冊 府元 龟龜]]》</ref>
== 武后 摄 攝 政 时 時 期 ==同年,唐高宗 驾 駕 崩,武后以太后身份 为為[[唐中宗]](即李哲) 摄 攝 政,[[嗣 圣聖]]元年(684年)又因中宗不 顺从 順從 而 将 將 其 废 廢 黜,改立另一 亲 親 子[[唐睿宗]]。睿宗[[垂拱]]年 间 間 (685年 - 689年),朝廷想 复 複 起李 义 義 琰任[[懷州]]刺史。但李 义 義 琰自知先前曾阻止武后 摄 攝 政,已得罪武后, 没 沒 有 应 應 召。垂拱四年(688年),李 义 義 琰在家中去世。<ref name=BT81/><ref name=NBT105/>
[[唐德宗]]年 间 間 ,李 义 義 琰得以 续图續圖[[ 凌烟阁淩煙閣]]。<ref name=NBT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