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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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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贞貞'''({{bd|627年12月0日||688年|10月12日|catIdx=L}}),字 贞 貞 ,[[中 国國]][[唐朝]][[唐太宗|唐太宗李世民]]第八子, 为 為 李世民 与與[[燕德妃|越國燕太妃]]所生。
==太宗和高宗 时 時 代==
631年,李 贞 貞 封''' 汉 漢 王''',633年,任[[徐州]]都督。636年,改封'''原王''',旋改封'''越王''',任[[ 扬 揚 州]]都督, 实 實 封八百 户 戶 。643年,任[[相州 (北周)|相州]]刺史,649年,加 满 滿 千 户 戶 。就在 这 這 一年,父 亲 親 唐太宗逝世,九弟李治 继 繼 位,是 为 為 唐高宗。
650年,任[[左 卫 衛 大 将军將軍]]。653年,徙任[[安州 (西魏)|安州]]都督,咸亨年 间 間 ,再任相州刺史。李 贞 貞 好武, 长于骑 長於騎 射;好 学 學 ,兼涉文史,有行政能力。皇族中 与 與 十弟 纪 紀 王[[李慎]] 齐 齊 名, 当 當 世唐代[[百姓]]尊稱他們:“''' 纪 紀 、越'''”。<ref>643年,紀王[[李慎]]曾任[[襄州 (西魏)|襄州]]刺史,在地方以善政 闻 聞 名。[[唐太宗]]曾下 诏书 詔書 加以勉 励 勵 ,百姓 为纪 為紀 王[[李慎]]立碑紀念。</ref>但李貞聽信小人 谗 讒 言,有正直官僚被 贬 貶 退,又縱容僮 仆 僕 欺侮所部的官民。因此史書說他:佩服他的才 干 幹 ,而鄙夷他的行 为 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