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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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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原联合国人居委员会在1978年成立,是联合国内负责协调人类居住发展活动的机构,它支持并与各国政府、地方政府、 [[ 非政府组织 ]] 和私营部门通力合作,促进全球人居事业的发展。1998年联合国人居中心在80多个国家正在实施200多个专案和工程,重点放在都市规划、住屋、基础设施服务的发展方面。这些项目的大部分是与其他多边和双边援助机构合作实施的。在1996与1997年两年间,联合国人居中心的支出达到约1亿美元。1996年在 [[ 土耳其 ]][[ 伊斯坦布尔 ]] 召开的联合国第二届联合国人类居宅会议(Second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Human Settlements, Habitat II)通过的《人类居住议程》(Habitat Agenda)确定联合国人居中心为实行该议程的主要机构。
2001年12月的联合国大会决议(第56/206号决议),人居委员会升格为执行人居署执行 [[ 理事会 ]] (Governing Council),该委员会是联合国人居署的决策机构。原联合国人居中心变更为联合国人居署秘书处,其原有职责予以保留。
联合国人居署由执行理事会和秘书处两部分组成。执行理事会由58名成员组成,每届任期四年,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成员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选出,席位区域分配为: [[ 非 洲16 洲]]16 个, [[ 亚 洲13 洲]]13 个,拉美和 [[ 加勒比海 ]] 地区10个,东欧6个, [[ 西欧 ]] 及其它地区13个。秘书处则负责人居署的日常工作。
==主要工作==
联合国人居署目前的主要工作有两个运动:安全的 [[ 土地 ]] 保有权全球运动(Global Campaign for Secure Tenure)和 [[ 城市管理 ]] 全球运动(Global Campaign On Urban Governance)。两项运动的目标为密切与各国各级政府和民间社会,尤其是与代表城市贫困人群的部门之间的合作,以提高公众意识,并改善消除城市贫困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战略,加强社会融合和公正,促进更加透明和可靠的管理。
联合国人居署的 [[ 出版物 ]] 主要有《世界人居年度报告》和《世界城市状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