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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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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清帝溥仪退位。中华民国成立之初,[[ 溥仪]] 与中华民国政府签台北[[故宫]] 博物院订《清室优待条件》,清帝尊号仍存不废,待以各外国君主之,清帝暂居紫禁城,日后移居颐和园。1914年中华民国政府将热河避暑山庄和沈阳故宫的文物迁移至紫禁城的外廷,设立“古物陈列所”开放参观。1924年11月,清逊帝溥仪被冯玉祥逐出紫禁城,溥仪居住紫禁城这段期间,因赏赐、故臣借观、拍卖点押、窃取盗卖,使1200多件书画精品、古籍善本和大量珍宝流失。随后于紫禁城成立清室善后委员会,整理宫内珍藏文物。1925年9月,成立清室古物保管委员会,由李石曾出任委员长。清室善后委员会制定《故宫博物院临时组织大纲》、《故宫博物院临时董事会组织章程》及《故宫博物院临时理事会章程》。10月10日,在北京紫禁城建立“故宫博物院”为故宫博物院前身。1928年6月,国民政府委员会委员经亨颐提案废除故宫博物院、成立逆产处理委员会处理并变卖故宫文物、建议在南京另设“博物院”,后来在古物保管委员会委员长张继的反对下,使经亨颐的前两项计划无法成功。同一时间派易培基接收故宫博物院,公布《故宫博物院组织法》与《故宫博物院理事会条例》,隔年2月接任第一任院长。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东北后,国民政府开始计划将博物院文物南运。隔年,日军攻占热河、进逼北平,故宫理事会要求博物院选择院藏文物菁华装箱储置,开始南运。1933年2月6日,北平戒严,华北情势告急,第一批南迁文物抵达上海,期间南迁文物共五批19,557箱,包含古物陈列所、颐和园、国子监等单位文物的6,066箱。隔年2月,公布《台北故宫北平故宫博物院暂行组织条例》,故宫改隶“行政院”1937年1月,故宫博物院南京分院,即“中央博物院”正式成立。8月,[[ 上海]] 爆发[[ 淞沪会战]] ,南迁文物再由庄尚严等人第一批80箱南京文物迁至长沙;隔年11月再转运至贵阳安顺暂置。1937年11月,第二批9369箱以水路,经由长江至汉口;1939年5月再移往宜昌、重庆至四川乐山。第三批7286箱文物由那志良走陇海铁路运至陕西宝鸡;1939年7月,再转卡车经汉中运抵成都,随后又运往峨眉古庙安置,成立故宫博物院峨眉办事处。最后南迁至南京的文物,约2900箱文物因来不及运送,滞留在[[ 南京]] 。北平沦陷后,北平故宫仍留有许多文物,沦陷期间还在继续清点未曾登记的文物,并又广泛征集了一批珍贵文物。<br>
抗战结束后,杭立武向日本索回许多珍贵的图书和艺术品,随后运往台湾的精品文物之中就有这部分图书和艺术品。包含了北平故宫博物院2,972箱,中央博物院852箱书画、瓷器、玉器,另外加上北平图书馆的善本图书和外交部条约档案等共5,422箱。国共内战后期,杭立武负责抢运这批故宫国宝至台湾,中华民国政府迁运台湾的文物本来计划共运送五次,但因战争形势突变一共只运了三次。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南迁文物先集中运至重庆。1947年6月,南迁文物由重庆循水路运回南京,至12月全数运抵。1948年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在即,国民政府令故宫博物院挑选贵重文物以军舰转运台湾。国民政府将故宫博物院南迁文物、中央博物院筹备处文物、中央图书馆善本图书、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文物、外交部档案开始运往台湾,成立“中央文物联合保管处”。12月27日,第一批文物772箱(包括故宫博物院文物320箱、中央博物院筹备处212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20箱、中央图书馆60箱、外交部重要档案60箱)由中鼎舰运抵基隆港。南京国民政府还下令留在北平的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将留在北平的文物菁华装箱,分批空运南京,马院长以各种理由推延装箱,以致于后来一箱也未运走。<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