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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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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古代,以 [[ 农业 ]] 为主的国家、地区或族群,从军常为强迫性或半强迫性的。国民有其从事军职的必要与义务者,其制度为征兵制。
近现代征兵制的合法性与理论规模起始于 [[ 法国大革命 ]] 之后的民族国家(nation state)理念。该理念认为除了进行传统战争的必要性外,国家应该是民族的国家(nation's或national state),如此一来,只有征兵制才能达成公民军队(citizen army)、或国家军队(national army)的拥护。
==历史沿革==
当今世上仍实施征兵制的国家,例如欧洲 [[ 瑞士 ]] 、奥地利、 [[ 芬兰 ]] 、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爱沙尼亚、希腊、 [[ 摩尔多瓦 ]] ;例如西亚土耳其、乔治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伊朗、哈萨克、乌兹别克、 [[ 吉尔吉斯 共和国|吉尔吉斯]] 、塔吉克、以色列,例如东亚蒙古、北朝鲜、越南、老挝、泰国、新加坡、,又如非洲第一大国 [[ 阿尔及利亚 ]] 以及南美第一大国巴西等等。
世界其他主要国家大多已实行募兵制,例如以下各国分别在这些年度停止征兵以及所有替代役:加拿大1918、英国1960、 [[ 比利 时1994 时]]1994 、荷兰1997、法国与西班牙2001、意大利与 [[ 捷 克2005 克]]2005 、瑞典2010、德国2011。 [[ 丹麦 ]] 较特别,法律上虽规定征兵,但又严格限缩政府征兵权限,导致形同募兵制[2] 。由征兵制改为募兵制的国家亦有增加趋势,冰岛、巴拿马和 [[ 哥斯达黎加 ]] 甚至只设置警察,不设置军队武力。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