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368
次編輯
變更
协奏曲
,無編輯摘要
==乐章配置以及曲式特征==
第一乐章为奏鸣曲式,一般是快板, [[ 戏剧 ]] 性的。一般没有引子,直接由乐队进入呈示部。呈示部有两个,第一呈示部由乐队演奏;第二呈示部由独奏乐器和乐队共同演奏。在再现部接近结束,收束的时候乐队暂停,由独奏乐器即兴演奏华彩段,以展示演奏者的技巧。有时因为演奏者过于炫耀,会脱离原曲的风格,所以从 [[ 贝多芬 ]] 开始,一些作曲家也会预先写好 [[ 华彩 ]] 。
第二乐章一般为三部曲式,常为柔板,慢板或行板,一般具有抒情性的歌唱性质。
第三乐章为回旋曲式,急板,欢快而富有 [[ 技巧 ]] ,常为 [[ 舞蹈 ]] 性质或节日欢庆性质。
舒曼和 [[ 李斯特 ]] 尝试创作单乐章的协奏曲(如李斯特的Concerto for piano and orchestra no.1, S.124 (LW H4))。而多于三个乐章的协奏曲也屡见不鲜(如 [[ 肖斯塔科维奇 ]] 的Concerto for cello and orchestra no.1, op.107)。
==独奏乐器==
协奏曲的独奏乐器可以是任何乐器,常见的如小提琴, [[ 大提琴 ]] , [[ 钢琴 ]] ,像中提琴协奏曲,管风琴协奏曲,各种管乐器协奏曲就相对少见了,更少见的还有低音提琴协奏曲、 [[ 打击乐器 ]] 的协奏曲等等。除了一件独奏乐器的协奏曲,还有一些协奏曲为两件,三件甚至四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创作,且不像大协奏曲那样整体地处理这些独奏乐器和乐队的关系,这样就有二重,三重协奏曲等(如布拉姆斯的Duo Concerto, op.102,贝多芬的Triple Concerto, op.56)。
此外,有些为独奏乐器和乐队而写的作品,例如 [[ 弗兰克 ]] 的交响变奏曲(Symphonic Variations for solo piano and orchestra, M.46),李斯特的死之舞(Totentanz (Dance of Death), piano with or without orchestra,op.40),拉赫曼尼诺夫的 [[ 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 ]] (Rhapsody on a Theme of Paganini, Op.43)等,虽然不叫做协奏曲,却近似协奏曲这一体裁。相反,有的叫做协奏曲的作品却只有一件独奏乐器而没有乐队(如巴赫的Italian Concerto, BWV.971)。
协奏曲在音乐史中,一直是交响音乐中相对大众化的体裁,很少成为新的作曲观念的发端之地,但是往往更受到普通听众的欢迎。因为协奏曲当中既有乐队的强大力量和丰富色彩,又有独奏声部辉煌炫目的技巧表演以及细腻的感情抒发,协奏曲结合了交响性和 [[ 乐器 ]] 技巧, [[ 作曲家 ]] 在这种结合中平衡着交响性和技巧性,而不同的听众则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协奏曲中得到满足,这也就是为什么协奏曲这一体裁一直受到许多人喜爱的原因。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