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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国音常用字汇》(见现代标准汉语),确定了现代中国国语标准音系,还收录了部分“破体”、“小字”等宋元以来“通俗的简体字”。正式以国家体制推行简体字是在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六月发布《简体字推行法令案》(编号001090002A008),1935年8月21日,教育部以部令11400号正式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公布推行的简体字为324个。1936年1月15日国民党中央召开第五次政治会议,会上[[国民党]]中央委员和考试院长[[戴季陶]]提交简体字缓行提案,《第一批简体字表》于是被暂缓运行。
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汉字简化方案》,希望透过简化汉字的方式来逐步达成在全国境内扫除文盲的目标,是为中国大陆扫盲运动之伊始。1964年《[[简化字总表]]》 <ref>[https://www.sohu.com/a/281567800_757863 《简化字总表》(繁简对照)(全.86年新版)],搜狐,2018-12-13</ref> 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简化字形很多来自草书楷化或文献中笔画简单的俗字、异体字、古字、假借字,也有当代人的创造。该方案把简化前的汉字叫作“繁体字”,并把简化后的汉字叫作“简化字”。另外,未经省略部首并在“规范汉字”(通行文字体)中沿用下来的汉字则被称为“传承字”。此前,毛泽东在给其同学蒋竹如的一封函件中曾提到:“拼音文字是较便利的一种文字形式。汉字太繁难,当前只作简化改革,将来总有一天要作根本改革的。”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并由[[董必武]]、[[郭沫若]]等人主持上述文字改革工作。
==传统字书标准==
传统权威字书,如《[[康熙]]》、《[[说文]]》 <ref>[http://www.guoxuedashi.com/download/kxdzd.php 《康熙字典+说文解字+汉语大字典》下载],国学大师</ref> 等,编撰者都是文字[[训诂]]的学者,并基于文字学原则编定字样作为字头。自明、清起的匠体字印刷把这种字样,传承至现代的金属字模、照相植字排版以至电脑字体,称作旧字形或传承字形。 ==参考文献==
[[Category:800 語言、文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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