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 康熙 ]] 三十五年(1696年)鄉試第二名舉人, 補邵武令。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任福建省邵武縣知縣{{r|詹}}。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至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任臺灣府諸羅知縣(康熙五十四年到職),任內曾負責主修《諸羅縣志》{{r|詹}}。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任[[朱一貴]]亂平,知台灣縣。[[鐘瑄]]遠見卓識,所有規劃,皆從長計議。廣造糧倉、埤圳,以利農業,賑災民,減租賦,建文廟,修縣志,任內頗有治績。諸羅縣民畫其像於龍湖岩,建周公祠以祀,並將其所修塘堰命名為周公堰。
<ref>[http://www.fjsyhzh.com/zh/mtcl/3321.html 福建炎黃縱橫>閩台文化大辭典>周鍾瑄]</ref>
[[ 雍正 ]] 二年(1724年)滿巡台御史[[禪濟布]],彈劾鍾瑄「加徵耗穀」。雍正七年(1729年)欽差大臣[[史貽直]]以貪贓罪判處鍾瑄[[絞刑]],後被清世宗赦免。最後官至江寧知府。
==《續修臺灣府志》中的相關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