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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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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和议 ''' [[ 南宋 ]] [[ 金朝 ]] 在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达成的第二次和议, [[ 宋高宗 ]] 在急于求和下,接受了金朝的苛刻条件。此和议达至宋金近一百年南北分治的局面,大致以 [[ 秦岭 ]][[ 淮河 ]] 线为界。
==背景==
[[File:绍兴和议.jpg|350px|缩略图|右|<big></big>[http://dingyue.ws.126.net/GYAWJO=N3cIIb1InIXGQRDWHZcd7ujsNcqWqIl3CQDgVG1543142782148.jpg 原图链接][http://dy.163.com/v2/article/detail/E1B8H19H0523E9HN.html 来自 网易号 的图片]]]
绍兴七年(1137年)宋高宗生父 [[ 宋徽宗 ]] 的死讯传到南宋。“帝号恸,谕辅臣曰:‘宣和皇后[1] 春秋高,朕思之不遑甯处,屈己请和,正为此耳。’”[2] [ 翰林 ]] 学士 [[ 朱震 ]] 引用 [[ 唐德宗 ]] 李适的事[3] ,请赵构遥尊韦氏为皇太后,赵构听从。
绍兴八年(1138年)因 [[ 金熙宗 ]] 即位不久政权未稳固,金朝大臣 [[ 完颜昌 ]] 主张与宋议和,和南宋的 [[ 秦桧 ]] 、王伦达成协议,两国签订第一次和议,由宋高宗向金国称臣,金国把之前撤销的伪齐领土,黄河以南陕西、河南归还南宋,金占领山东半岛。隔年,正式割领土给宋,但宋徽宗的梓宫和高宗生母韦氏却仍未还宋。此时金国主战派完颜宗弼对主和派完颜昌不满,发动政变、撕毁和议并重占陕西、河南。
绍兴十年(1140年)金军的前几个主帅 [[ 完颜宗望 ]] 、完颜宗辅、完颜宗翰已先后病故,完颜昌刚被完颜宗弼(兀术)发动政变杀害,完颜宗弼成为唯一的金军总指挥,其所部是金国最精锐的部队,快速攻下大部分的陕西与河南。但完颜宗弼却先在开封正南(偏东)的顺昌败于刘锜所部的“八字军”,再于开封西南的郾城和颖昌,在金国女真精锐部队所拿手的骑兵对阵中两次败于 [[ 岳飞 ]] 的岳家军,只在开封东南面的淮西亳州、宿州一带战胜了宋军中最弱的张俊一军,在宋高宗以“十二道金牌”召回岳家军前,金军已被压缩到故都开封东部和北部。
南宋可战而不战。为了彻底求和,四月下旬,高宗解除了岳飞、 [[ 韩世忠 ]] 、刘锜、杨沂中等大将的兵权,为《绍兴和议》做好了准备。十月,南宋派魏良臣赴金,提出要再次议和。
十一月,金国派萧毅、邢具瞻为审议使,随魏良臣回南宋,提出再次议和的条件。此时赵构生母韦氏托人将一封信送到赵构手里。“洪皓在燕,求得(韦)后书,遣李微持归。帝大喜曰:‘遣使百辈,不如一书。’遂加( ) 微官。金人遣萧毅、邢具瞻来议和,帝曰:‘朕有天下,而养不及亲。徽宗无及矣!今立誓信,当明言归我( ) 太后,朕不耻和。不然,朕不惮用兵。’(萧)毅等还,帝又语之曰:‘(韦)太后果还,自当谨守誓约。如其未也,虽有誓约,徒为虚文。’”[2] 当月,《绍兴和议》最后的书面内容即达成。
==宋高宗杀岳飞==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末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岳飞与其子 [[ ]] 云、部将张宪于临安(今杭州),据《宋史》载这是为了满足 [[ 完颜宗弼 ]] 为《皇统和议》所设的前提以防止岳飞的十万岳家军攻入黄河以北,以及要求杀岳飞才可议和[5]
宋高宗杀岳飞后,立刻成功地迎回生母韦氏。《宋史·高宗本纪》记载:绍兴十二年夏四月丁卯(1142年5月1日)“( ) 皇太后偕梓宫( 徽宗灵柩) 发五国城,金遣完颜宗贤护送梓宫,高居安护送皇太后”。
岳飞于绍兴十一年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被杀,南宋使节立刻于绍兴十二年(1142年)正月带着正式照函从岳飞被杀的临安(今杭州)去金国囚禁 [[ 宋钦宗 ]] 和韦氏的五国城(今黑龙江哈尔滨市 [[ 依兰县 ]] 依兰镇五国城村)接人,韦氏四月丁卯(5月1日)即启程回宋,八月壬午(9月13日)韦氏到达宋都临安。从正月初一到八月壬午,除了用时在行程脚力上,没有明显的拖延。
==结果==
南宋以称臣赔款,割让从前被岳飞收复的唐州、邓州以及商州、秦州的大半为代价,签定了《绍兴和议》。宋金东以 [[ 淮河 ]] ,西以大散关为界。
1161年《绍兴和议》被金海陵王 [[ 完颜亮 ]] 撕毁,完颜亮南侵伐宋,金在采石之战中败阵,宋高宗也于第二年退位为太上皇,宋孝宗即位后立即为岳飞平反,高宗并无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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