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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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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亲'''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生育]]的所有后代,以及这些后代之间,都是血亲关系。
血亲是一个[[生物学]]概念 <ref>[http://sscp.cssn.cn/zdtj/201703/t20170322_3460065.html 陈嘉白:法律应承认准自然血亲],中国社会科学网,2017-3-22</ref> ,但在[[法学]]、[[社会学]]等学科中也大量出现。在生物学理论上,由于任何两个人如果追溯足够多代几乎总可以找到共同的祖先,因此几乎人人都是血亲。(Pedigree collapse)现实中,如果在所有能够得到的资讯中两个人找不到共同的祖先,则他们不被视为血亲。
== 亲等计算法 ==
拟制血亲包括由于抚养关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是直系姻亲,若被非血缘一方[[收养]]时,则成立拟制血亲关系。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之间是拟制旁系血亲。
拟制血亲通常在继承[[遗产]]方面和血亲一样,而在婚姻问题上各国有不同的规定 <ref>[https://www.66law.cn/laws/368612.aspx 拟制血亲之间可否结婚],华律网,2019-10-24</ref>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规定。大多数国家规定拟制直系血亲不可以结婚。拟制旁系血亲则在有的[[国家]]可以结婚,如[[美国]]大部分州、[[古巴]]、[[日本]]、[[瑞士]]、[[香港]]等等;在有的国家则不可以,如[[罗马尼亚]]。[[中华民国]]民法规定拟制血亲所有法律效果与[[自然血亲]]同。
==参考文献==
[[Category:363 遺傳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