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821
次編輯
變更
法医学
,無編輯摘要
[[File:法医学.jpg|350px|缩略图|右|<big></big>[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0715/e8e075938bbe4e2eaf1c975a887dd927.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241276242_177136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法医学(英语:forensic science,香港称作法证科学,台湾称作鉴识科学),是一种利用科学手段处理、解决与司法体系利益相关问题的科学。其主要针对刑事及民事案件。此外与法律体系相关,法医学更多强调与运用与事实、事件、物理标的事物(例如罪案现场、尸体)相关的学术及科学方法论及理论。关于一些在司法体系外的事物鉴定,往往也与此领域相关。
在古罗马时期,一个罪犯通常在要法庭上面对一群公民个体进行陈述。 罪犯和逮捕方都要根据各自立场去进行辩护或陈述。其个人言辞和表达往往决定案件的结果。这一远离导致了“forensis”这一词的广泛运用——一种司法证据形式和一类公共陈述。在现在,司法科学更多是指表达科学领域的工具学运用,而非仅仅是关于法庭的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