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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金亭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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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却金亭碑.jpg|350px|缩略图|右|<big>却金亭碑</big>[http://s5.sinaimg.cn/mw690/004cQ6Mnzy76slFeN0g54&690 原图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e5bb706f0102wo3x.html 来自 新浪网 的图片]]]
''' 却金亭碑 ''' 位于 [[ 广东 ]] [[ 东莞市 ]] 城区北门外光明路、教场街街口,于 [[ 明朝 ]][[ 嘉靖 ]] 二十一年(1542年)建立,记载了嘉靖年间,时任番禺县县令的李恺受命前往东莞处理暹罗商船来华事宜之后,拒收酬金的事迹。2006年,被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国务院 ]] 列入第六批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f>[http://www.china.com.cn/guoqing/zwxx/2011-10/03/content_23544794.htm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中国网,2011-10-03</ref>。
==历史==
明朝嘉靖年间,海外诸国与明朝政府间进行的以 [[ 朝贡 ]] 为名的海路贸易已经十分繁荣。当时东莞以出产香料为名,出产的香料称为“ [[ 莞香 ]] ”,经现时的石龙、 [[ 香港 ]] 等地输出海外。明朝政府的商税主要包括 [[ 市税 ]] [[ 关税 ]] [[ 舶税 ]] 三种。其中的舶税即政府对来华船只所载货物开征的税收。从明初到明正德之前,明政府并无征收舶税。从正德四年(1509年)起始,广州市舶司实行抽分制,对外国商船货物实行抽取30%的舶税。然而不久后广东参议陈伯献进奏反对抽分制度,朝廷下令直接阻止不在贡期来华的商船贸易,不得抽分。正德十二年(1517年), [[ 陈金和 ]] 副使与 [[ 吴廷举 ]] 重申抽分制,得 [[ 户部 ]] 批准,并将税率改为20%。嘉靖二年(1523年)发生了宁波“ [[ 争贡之役 ]] ”,不仅迫使政府严申海禁,仅留下广州市舶司保留对外贸易,抽分制度也随之告终。然而,官府在私底下仍然会有向来华贸易的商船抽分的现象。
嘉靖十七年(1538年),番禺县县尹李恺来东莞检查外贸,订立制度不准官吏随意抽盘、骚扰外商,“不封舟者,不抽盘,责令自报其数而验之,无额取人役,不骚扰”(不封船抽分,令商人自己上报货物数量而由官司进行检验,不征收金额、役使商人,不做骚扰)。 [[ 暹罗人 ]] 柰治鸦看聚集暹罗商人商议后筹集重金想要送给李恺以表答谢,但李恺坚辞不受。柰治鸦看便到广州禀请 [[ 巡按 ]] 王十竹批准,于嘉靖二十年(1541年)在东莞以百两酬金建立却金坊和却金亭,翌年又立碑为记,便是却金亭碑<ref>[http://www.dzwww.com/xinwen/shehuixinwen/201809/t20180907_17815474.htm 却金亭碑与世界相通],大众网,2018-9-7</ref>。
万历二十年(1592年)至二十七年间,当时的广东 [[ 监察御史 ]] 刘会曾经重修却金亭及却金亭碑,并在碑文后磨出两行,刻上“赐进士第文林郎、巡按广东、监察御史、闽惠安刘会重修”、“东莞知县侯官李文奎督修”以作记录。
却金亭在1960年代已经破败无存,1997年东莞市政府重建却金亭。2002年,却金亭碑被列为广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却金亭碑成为中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外形==
却金亭碑高184厘米,阔102厘米,通身以青石制成,质地坚硬。底座以红砂石制,呈长方形,长143厘米,宽30厘米,高20厘米。碑的顶部是呈圆弧形,雕有云海涌日花纹作为装饰,中间刻有篆体的“却金亭碑记”五字碑额。碑额下面刻着碑文,全文以 [[ 楷书 ]] 写就,分为二十一纵行,每行五十字恰好写满,而碑体的四周则刻有云纹。碑额由 [[ 翰林院 ]][[ 编修 ]][[ 郑一统 ]] 书写,内文是广东监察御史 [[ 姚虞 ]] 所撰,由 [[ 礼部 ]][[ 员外郎 ]][[ 林应亮 ]] 书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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