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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文化和旅游业工作的组成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工作[1] 。
==沿革==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文化和旅游部。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2][3][4]
2018年3月21日,原文化部官网、原国家旅游局官网正式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其中,原文化部的网站更名后,在“文化和旅游部”后标注了“文化事业 文化产业”;而原国家旅游局的网站更名后,则标注了“旅游事业 旅游产业”,用以作为区别[5] 。
2018年4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挂牌[6] 。
==职责==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化和旅游部承担下列职能[7] :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