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歐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管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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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性別 男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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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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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30年畢業於北平(今北京市)朝陽大學。第一屆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行政人員考試及格,曾任行政院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1967年獲總統提名、監察院同意,就任中華民國第三屆司法院大法官。1979年6月29日因國大代表蔣伏生病逝,由管歐遞補為第一屆國民大會湖南省代表。1997年獲總統李登輝核聘為有給職國策顧問。[1]。
管歐為中華民國著名法學家,其知名法學著作《法學緖論》再版至今已達72次。[2]
簡介[3]
管歐(1904年-2002年),清光緒三十年生,湖南祁陽縣人,中國臺灣地區法律學者,前司法院大法官。1930年畢業於北平(今北京市)朝陽大學。第一屆高等考試普通行政人員及格,曾任行政院法規委員會主委。1967年獲總統提名,監察院同意,就任中國臺灣地區第三屆司法院大法官。1979年6月29日因國大代表蔣伏生病逝,由管歐遞補為第一屆國民大會湖南省代表。1997年獲李登輝總統核聘為有給職國策顧問。管歐為中國臺灣地區著名法學家,其知名法學著作《法學緖論》再版至今已達7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