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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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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惇(1035~1105年),字子厚,號大滌翁,建寧軍浦城(今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人。北宋中期政治家、改革家,銀青光祿大夫章俞之子。
人物簡介
出身世族,博學善文,相貌俊美,高傲自負。嘉佑二年(1057年),進士及第,任職地方,政績顯著。經略南北江,平定湖北,大規模開發湖南,設立州縣,開拓西南,統一內地割據勢力,對江南的發展做出卓越貢獻,入閣參與熙寧變法。舊黨掌權後,章惇反對廢除新法,出貶汝州。元佑八年(1093年),章惇拜相執政,嚴刑峻法,控制言論。在政治上,貶斥舊黨,流放諸臣;在地方上,設置晉寧軍與隴右節度軍;法令上,恢復熙寧舊法,加以完善;文化上,廢除詩賦,代以二經;軍事上,征服西夏,攻滅唃廝囉;外交上,簽訂元符和議,招降吐蕃諸部;水利上,治理黃河,溝通水系;吏治上改革官制,罷免非治科、進士、上捨生而仕官之人。
作為北宋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人物,章惇一生的政治作為對北宋政治造成深遠影響,強硬態度導致遼軍南下,幾乎引發宋遼戰爭。然而,聯合于闐並命章楶、王愍出兵西夏、和蕃,收復失地,開疆拓土,驅逐西夏並以沙漠為界,為北宋取得對西夏戰爭的優勢奠定了一定基礎。
崇寧四年(1105年),章惇去世,享年七十歲,累贈觀文殿大學士、太師、魏國公,葬於長興。紹興五年(1135年),追貶昭化軍節度副使。
為政舉措
1、紹聖元年(1094年),改差役制為雇役制,恢復免役法,規定各地富人繳納免役錢在一百貫減收三分,即三十貫,以此減少恢復免役法的阻力,同年恢復保甲法。
2、紹聖二年(1095年),恢復青苗法,規定借青苗的錢完全自願,禁止強制,只收一分息,給散本錢,不限多寡,各從人願,仍勿推賞,其出息至寡,則可以抑兼併之家,賞既不行,則可以絕邀功之吏,進一步減輕了農民負擔。
3、紹聖四年(1097年),置市易務,規定商販向市易務購買貨物一律用現錢交易,收息不超過二分,不許賒購。
4、元符元年(1098年),在章惇主持下,"以常平、免役、農田水利、保甲,類著其法,總為一書",定名為《常平、免役敕令》,頒行全國。至此,熙寧新法基本恢復。
章惇恢復熙寧新法,並修正新法的諸多弊端,從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熙寧新法的缺陷,沒有一味的排斥元佑時期的政策而是學習其好的政策。
章惇任三司使期間, 提出天下財賦汗漫,無以察其耗登之數請選置才士,刪修為冊,每年校其增虧,以考驗諸路當職之官。
設置三司會計司,把天下的戶口、人丁、場務、坑冶、房園、租額、年課之類,重新登記,使有無相通,以省察國家大計。
貶斥舊黨
章惇籍文彥博等三十人,揭榜朝堂。
次年八月,皇帝下詔:呂大防等永遠不得引用及恩赦。范純仁上疏,請將呂大防等原放。范純仁因此落職,徙知隨州。
追究司馬光等人割地給西夏的罪責,剝奪司馬光的追封,勸諫宋哲宗下詔掘墓鞭屍 ,以朋黨的罪名驅逐保守黨大臣,株連甚眾。
紹聖四年(1097),追貶司馬光、呂公著及王岩叟等已死諸人官。呂大防、劉摯、蘇轍、梁燾、范純仁等流放到嶺南。文彥博由太師貶為太子少保,被貶官者共三十餘人。
章惇建議派呂升卿、董必去嶺南訪察,將流放的人全部殺死,宋哲宗說:朕遵循祖宗遺制,不曾殺戮大臣,釋放他們不要治罪。
當時有種說法即蔡卞心、章惇口,凡是章惇所主張的人物,大多出於蔡卞,凡是紹聖以來竄逐諸臣,全部都是由蔡卞開口之後施行。
藝術造詣
章惇對自己的書法相當自負,自謂"墨禪"。
黃伯思評論章惇的書法說:"近百年來,書法家中惟有章惇能表達筆意,雖然精巧方面不如唐人,但筆勢上超過了唐人,意境在初唐四大家中的褚遂良、薛稷之上,暮年愈妙,神采像王羲之。"
元朝陶宗儀在《書史會要》中評價道:"作書意象高古,莫年一以魏晉諸賢為則,此其正書,殊類王逸少(王羲之)。"
明朝趙順《石墨鐫華》雲:"章子厚《草堂寺題記》用臥筆,間作渴筆遊絲法,亦遒勁。"
章惇存世書跡有《草堂寺題記》石刻、《會稽尊候帖》,其《會稽尊候帖》被台北故宮博物院收藏。
個人作品
詩歌《紫閣》《清明日赴玉津園宴》《游虎丘次韻》《和蒲宗孟游虎丘因書錢塘舊遊》《句》《栽桐竹》《題李邦直蒙江初雪圖》《樓觀》
古文 《章子厚內製集》《元符敕令格式》《熙寧新定孝贈式》《熙寧新定服飾》《熙寧新定皇帝錄令》《司農寺敕》《式》《熙寧將官敕》《導洛通汴記》《章申元九事》
書法 《草堂寺題記》《會稽尊侯貼》
人物評價
王夫之的評價:①章惇是功是過,清清楚楚,胡人為什麼喜歡說他的不好,卻從來不反思呢?你若以大義討論,那麼他的功不僅這而已。章惇故意遇到皇帝製造事端用來邀功,真心不夠到這裡。已經做完事情,因為他有功;既然有功,終究不可以成為罪。直到今天,他所建的州縣,存在的仍然在眼裡。他沿着設立,好像城步、天柱的許多城市繁密如棋子似地分布,看在眼裡。但是他沒有獲得評定,異族侵略郡邑,也可以看到。誰安誰危,誰治誰亂,誰得誰失;徵求許多事情,問許多思想,為什麼遮蓋呢?說他是個小人,那麼功也是罪,是也是非,自古都是公正的議論,不能剝奪。他的功多,品行正直,仁愛非常大啊。 ②章惇經制湖北蠻夷,揣摩神宗用兵的想法而希望得到功賞,應被天下所反對,然而灃、沅、辰、靖這些地方,蠻人不再攪擾內地,而安化、靖州等州縣,至今都是文治之地,和湖北湖南的其他縣唇齒相依,他的功績可以埋沒嗎?章惇的事還沒有做完,而麻陽以西,沅漵以南,苗人不再收斂,至今還是禍患。住近蠻人的百姓,性命妻子,牛馬糧食,都不能自保,那麼章惇是有功還是有罪,就已經很明顯了。為什麼喜歡去找別人的錯誤,而自己不去反思呢?如果用大義來說,那他的功績就不僅在此了。
梁啓超的評價:《宋史》章惇的傳中所講大概就是這樣。以此來看,足可以讓他是奸臣嗎?就拿他不肯把官位給自己的親友一件事來說,他潔身自好的品格已經可以影響世俗了。哲宗死後與太后爭論要立的人,最終也因此被貶出以至於死去。即使他主張所立的簡王和申王不知道他們是怎樣的人,像徽宗這樣荒淫無道的國君,最終使宋滅亡,這是世世代代人們所共同看到了。怎麼知道不是章惇平時觀察他這個人不適合做國家的君主而故意阻攔呢?即使不是這樣,也不足以加罪給章惇。如果認為紹述在熙豐年間為奸,那麼也是以奸上加奸罷了。最為世人所詆毀的,莫如驅逐元佑大臣和請求廢宣仁太后這兩件事。請求廢除太后確實有罪,說到驅逐流放元佑的那些大臣,則又是以元佑間的大臣用來對待熙豐的方法來做的。如果元佑的那些人做的對,那章惇做的也對;如果章惇做的不對,那么元佑間的人所做也不對。議論者肯定要說:元佑的那些人是君子,所以可以驅逐小人;章惇是小人,所以不可以驅逐君子。我不知道他們所說的君子和小人是怎麼來區分的?如果按私德來論,章惇的耿直,恐怕是元佑間的那些賢人比起來也是有愧的;如果按政見來論,我沒有聽說有用政見來判別君子和小人的。攻擊新法的人既然可以把奉行新法的人認作小人,那麼奉行新法的人也可以指責攻擊新法的人為小人,他們之間能差多少呢?
史料記載
脫脫等 《宋史.卷四百七十一.列傳第二百三十》
李燾 《續資治通鑑長編》
畢沅 《續資治通鑑》
《辯誣論》
後世遺蹟
在郡學之南,積水彌數十畝傍有小山,高下曲折,與水相縈帶,《石林詩話》以為錢氏時廣陵王元璙池館,或雲其近戚中,吳軍節度使孫承佑所作,既積土為山,因以瀦水。
慶曆間,蘇舜欽子美得之,傍水作亭,曰滄浪。歐陽文忠公詩云:清風明月本無價,可惜只買四萬錢。滄浪之名始。
子美死後屢易主,後為章申公家所有,廣其故地為大閣,又為堂山上亭,北跨水有名洞山者,章氏並得之,既除地發其下,皆嵌空大石人,以為廣陵王時所藏益,以增累其隙兩山相對,遂為一時雄觀。
紹興間,韓世忠統兵過吳,脅奪之,章氏獻園,百口一朝駭散。
北宋宰相章惇的墓,位於浙江省長興縣九龍山,章惇的父母亦葬於九龍山,章惇的不少後裔也葬於此山,章惇墓屬長興縣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親屬成員
父親:章俞,進士,蘇州吳縣主簿,職方郎中,太常少卿,銀青光祿大夫。北宋年間,贈太師、陳國公。
弟弟:章愷,承奉郎,潁州沈邱縣主簿,北宋年間,贈奉政大夫。
族兄:章楶,北宋名將,北宋年間,贈右銀青光祿大夫、太師、秦國公。
妻子:張氏。
長子:章擇,進士,奉議大夫。
次子:章持,進士第十名,承奉郎。
三子:章授,進士,通奉大夫。
四子:章援,進士第五名,朝散大夫、校書郎,曾為父刺血上書,北宋年間,贈金紫光祿大夫。
孫子:章佃、章依、章仿、章儋、章倧、章侁、章俲、章僅、章億、章傑。
曾孫:三十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