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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支票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文化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目錄

名詞解釋

現金支票是專門製作的用於支取現金的一種支票。當客戶需要使用現金時,隨時簽發現金支票,向開戶銀行提取現金,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確定金額的現金的票據。

現金支票的功能及用途

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或臨時存款帳戶的客戶,需要支用工資、差旅費、備用金等均可以使用現金支票,向開戶銀行提取現金。

在銀行開立可以使用現金收付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對符合《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現金支票,委託開戶銀行支付現金。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現金支票只能在出票人開戶銀行支取現金。現金支票是一種最基本的支付結算業務品種。

現金支票的特點

現金支票的特點:無金額起點的限制;能夠滿足開戶單位和個人現金開支的需要;現金支票只能支取現金,不得用於轉賬;現金支票不能背書轉讓。

現金支票的票面介紹

左側:存根聯,是企業財務留存用做原始憑證,包括:票號、附加信息、出票日期、收款人、金額、用途等信息

右側:出票聯,是企業遞交銀行,銀行憑此聯支付款項的憑據,包括:票據類型、出票日期、收款人、支票號碼、付款行名稱、出票人賬號、金額(大小寫),用途、出票人簽章、密碼區、提示付款日期等信息。

背面:包括付款人簽章、經辦人身份證名稱、發證機關、經辦人身份證號碼、開具空頭支票處罰措施及附加信息。

現金支票的填寫

現金支票的正面填寫

1、出票聯出票日期的填寫

出票日期必須用大寫,其中(1)月份:1、2月前必須加零,(2)日1~9日、10日、20日、30日前必須加零,例如:2009年01月10日出票日期:貳零零玖年零壹月零壹拾日,如此寫法是為了防止出票日期被篡改。

2、現金支票的收款要素填寫

現金支票的收款人:填寫本單位名稱。

用途:填備用金等(根據銀行要求填寫)。

密碼:在銀行給的密碼器中輸入支票號、金額會生成密碼(或從銀行給的密碼本中查詢對應支票好的密碼區,刮開填寫對應密碼)。

付款行名稱和出票人賬號:一般在銀行領用支票時已經打印在票面上了,不用寫,如果沒有填寫就填寫收款人對應的付款行名稱和賬號。

3、金額的填寫

金額:小寫數字前一位加人民幣符號,比如:¥1000。

人民幣大寫:元、角位後沒有分的後面加上「正」或「整」,分位有數的直接寫分,不用加「正」或「整」。同時大寫金額須定格填寫。如:206.90,則寫成:貳佰零陸元玖角整。

4、出票人簽章

加蓋本單位在銀行的預留印鑑(即開戶時預留的用來款項支付的印鑑章),部分企業只預留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部分企業同時預留公章,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預留幾個在出票人簽章處加蓋幾個。加蓋預留印鑑需要清晰、完整,印鑑章之間不重疊,如需在旁補蓋印鑑章須諮詢銀行相關規定。同時要在存根聯和出票聯騎縫處加蓋財務專用章,為與銀行核對業務支付的真實性。

5、存根聯的填寫+存根聯按照出票聯的事項填寫,信息必須與出票聯一致,金額與日期採用小寫

現金支票的背面填寫 收款人簽章:仍然蓋單位財務印鑑。

填寫經辦人姓名。

身份證件名稱:身份證。

發證機關:經辦人身份證背面有XX公安局+號碼:經辦人身份證號。

現金支票的辦理流程

1、出票:客戶根據本單位的情況,簽發現金支票,加蓋預留銀行印鑑。

2、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現金支票到出票人開戶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時,應在現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簽章」處簽章,持票人為個人的,還需交驗本人身份證件,並在現金支票背面註明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

3、領取現金。

4、掛失止付:現金支票喪失,失票人需要掛失止付的,應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並簽章,掛失止付通知書由銀行提供,同時按標準交費。

現金支票的結算流程

開戶單位用現金支票提取現金時,由本單位出納人員簽發現金支票並加蓋銀行預留印鑑後,到開戶銀行提取現金。若開戶單位用現金支票向外單位或個人支付現金時,由付款單位出納人員簽發現金支票並加蓋銀行預留印鑑後交收款,同時收款需在存根聯簽收。收款人持現金票到付款單位的開戶銀行提取現金,並按照銀行的要求交驗有關證件。

現金支票的注意事項

1、購買支票:客戶現金支票使用完畢後,應在現金支票領用單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鑑,同時按標準交費,領取空白現金支票。

2、客戶簽發票據應按照《支付結算辦法》和《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記載。簽發現金支票時,應用鋼筆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筆按排定的頁次順序填寫。

3、客戶應在其存款賬戶的餘額內簽發支票。如透支銀行予以退票,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千元的罰款。

4、「出票人簽章」欄應加蓋預留銀行印鑑,缺漏印章或印鑑不符時,銀行予以退票,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千元的罰款。

5、現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若客戶開出的現金支票超過付款期,開戶銀行不能受理;現金支票的權力時效為自出票日起六個月。

6、客戶結清銷戶時,應將未用空白支票繳還銀行。

7、現金支票僅限於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開戶行)提示付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