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懲戒系統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澳大利亞的監獄系統是澳大利亞的刑事司法系統的一部分。2014年,澳大利亞51%的囚犯是因暴力犯罪定罪的。
在澳大利亞,在州法庭或聯邦法庭上被定罪的罪犯會被送至監獄,安全級別由輕度、中等至重度不等。不存在獨立的聯邦監獄設施。
澳大利亞的終身監禁
在澳大利亞,終身監禁並沒有確定的期限。判決的法官通常會設立一段不得假釋期,在這之後,囚犯可以申請在假釋條件下予以釋放。如果犯人犯的是極其兇殘的罪行,那麼作判決的法官可下令該囚犯「終身不得釋放」。
澳大利亞的死刑
自英國殖民運動以來,死刑就一直是澳大利亞法律系統的一部分。在19世紀,可被判處死刑的罪行包括偷竊、偷羊、偽造、性侵犯、謀殺和過失殺人。據記載,曾有人因「非法在逃」而被處決。19世紀的澳大利亞每年都有大約80人因這些罪名而被處以絞刑。
昆士蘭州於1922年廢除了死刑,繼而是塔斯馬尼亞(1968年)、北領地(1973年)、維多利亞州(1975年)、南澳大利亞州(1976年)、首都領地(1983年)、西澳大利亞州(1984年)和新南威爾士州(1985年)。1973年頒布的《死刑廢除法案》最終將其從聯邦法當中廢除出去。該法案第三條規定,該法案適用於任何違反聯邦法律和地區法律的罪行,或根據帝國法案第四條所規定的「任一人不再因其任一罪行而被判以死刑」。
在澳洲政府管治下,《1973年死刑廢除法案》通過之後,死刑就沒有再行使過。終身監禁替換死刑成為罪犯的最高刑罰。
私有監獄
以下澳大利亞監獄是由私營企業管理的。
- 富勒姆懲教中心
- 甘比爾山監獄
- 菲利普港懲教中心
- 亞瑟戈里懲教中心
- 帕克利懲教中心
- 朱尼懲教中心
- 阿卡西亞監獄
監獄博物館
如今作為博物館向公眾開放的澳大利亞監獄
- 老德寶監獄
- 巴溝路監獄
- 弗里曼特爾監獄
- 范尼灣監獄
- 老格拉德斯通監獄
- J監獄
- HM吉朗監獄
- 阿德萊德監獄
- 甘比爾山監獄
- 雷德魯斯監獄
- 梅特蘭監獄
- 溫特沃斯監獄
- 老墨爾本監獄
- HM碧池沃斯監獄
- HM費爾利監獄
- HM吉隆監獄
- HM瑟爾[1] 監獄
- HM默維爾河監獄
- HM 彭特利奇監獄
歷史
新南威爾士州作為英國人於1788年在澳大利亞的落腳點,自歐洲人遷移澳洲以來就建有監獄。第一處澳大利亞殖民地於1788年1月26日建於傑克遜港(即如今的悉尼港),自此迎來了此後數十年英國囚犯的遷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