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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州縣衙門審判制度

來自 孔夫子網 的圖片

清代州縣衙門審判制度》, ISBN:9787562028734,作者:那思陸 著,范忠信,尤陳俊 校,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作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中唯一的法律專業出版機構,始終堅持根植教育,弘揚學術的理念。經過三十年的艱苦奮鬥,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已在中國法學界建立了良好的學術形象,出版了一批有影響的品牌圖書[2]

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由「緒論」、「州縣衙門」、「刑事審判程序」、「民事審判程序」和「結論」等五章組成。其中,篇幅的是第三章「刑事審判程序」,占全書篇幅的2/3有餘。從篇章布局來看,那先生受到陶希聖的一些影響。如第二章 「州縣衙門」的內容,與陶希聖著作中的「州縣衙門的組織」部分思路比較一致。但陶希聖的敘述內容較為寬泛·(一共介紹了與州縣衙門有關的九類人物,分別是知縣、典吏、書役、幕友、長 隨、仵作、捕役、獄卒和家人)那思陸先生則只選取了四類與州縣審判特別相關的人物——知縣(州)、幕友、胥吏和差役——進行詳述。那思陸先生用了不少的篇幅,詳細介紹了這四類職業人員的歷史沿革、分類及權責(或職務),尤其對此四類人員與司法審判中緊密相關之情形進行了系統梳理。此外,與陶希聖一樣,那思陸先生也特別強調刑事審判程序在清代的重要性,因而把相當的筆墨用在對清代刑事審判程序的細緻梳理上。在第三章「刑事審判程序」中,那思陸先生首先以總論對原被告與代告、代書、訟師等訴訟參加人作了探討,並對管轄、迴避、規費、狀式、證據等等作了闡述。在其餘諸節,他依次以「審前程序」、「審理程序」、「覆審程序」、「秋審程序」與「執行」為題,分別對清代地方刑事審判制度的各個方面進行了全面的探討。

參考文獻

  1. 我國出版社的等級劃分和分類標準,知網出書,2021-03-01
  2. 本社介紹,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