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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元稹傳

舊唐書·元稹傳出自於《舊唐書》,此史共200卷,包括《本紀》20卷、《志》30卷、《列傳》150卷,原名《唐書》,宋祁歐陽修等所編著《新唐書》問世後,才改稱《舊唐書》,成書於後晉開運二年(945年)。[1]

目錄

原文

元稹,字微之,河南人。後魏昭成皇帝,稹十代祖也。父寬,比部郎中、舒王府長史。稹八歲喪父,其母鄭夫人,賢明婦人也。家貧,為稹自授書,教之書學。稹九歲能屬文,二十八應制舉,登第者十八人,稹為第一。制下,除右拾遺。

稹既居諫垣,不欲碌碌自滯,事無不言,即日上疏論諫職。又以前時王叔文、王伾以猥褻待詔,蒙幸太子,永貞之際,大撓朝政。是以訓導太子宮官,宜選正人。乃獻《教本書》,憲宗覽之甚悅。又論西北邊事,皆朝政之大者。完宗召對,問方略。為執政所忌,出為河南縣尉。丁母憂,服除,拜監察御史。

四年,奉使東蜀,劾奏故劍南東川節度使嚴礪違制擅賦,又籍沒塗山甫等吏民八十八戶、田宅一百一十一畝、奴婢二十七人、草千五百束、錢七千貫。時礪已死,七州刺史皆責罰。稹雖舉職,而執政有與礪厚者惡之。使還,令分務東台。浙西觀察使韓皋杖決湖州安吉令孫澥,四日內死。徐州監軍使孟升卒節度使王紹傳送升喪柩還京給券乘驛仍於郵舍安喪柩稹並劾奏以法河南尹房式為不法事稹欲追攝擅令停務。既飛表聞奏,罰式一月俸,仍召稹還京。

與太原白居易友善。工為詩,善狀詠風態物色,當時言詩者,稱元白焉。宰相令狐楚一代文宗,雅知稹之辭學,謂稹曰:「嘗覽足下製作,所恨不多,遲之久矣。請出其所有,以豁予情。」稹因獻其文,楚深稱賞,以為今代之鮑、謝也。

太和初,就加檢校禮部尚書。三年九月,入為尚書左丞。振舉紀綱,出郎官頗乖公議者七人。四年正月,檢校戶部尚書,兼鄂州刺史、御史大夫、武昌軍節度使。五年卒於鎮,時年五十三,贈尚書右僕射。

譯文

元稹字微之,是河南人。後魏昭成皇帝,是元稹的十代遠祖。他的父元寬,任比部郎中、舒王府長史。元稹八歲喪父。他的母親鄭夫人,是一位賢明的婦人。因家貧,便自己教元稹讀書和寫字。元稹九歲能寫文章,二十八歲應制參加考試,登第者十八人,元稹名列第一。詔書下,授予右拾遺。

元稹已經居諫官之位,不想碌碌無為自阻宦路,因此事無不言,受命後當天即上疏論奏履行諫官職責。又因先前王叔文、王伾因為下等的品行謀求要職,蒙蔽太子而獲寵幸,永貞之際,大大擾亂朝政。因而主張訓導太子的宮官,應遴選方正之士。於是呈獻《教本書》,憲宗覽閱之後很喜悅。元稹又論奏西北邊防之事,均為朝政要事。憲宗召入應對,詢問方針策略。遭到當朝權臣忌恨,讓他出任河南縣尉。遭逢母喪,服喪期滿,授任監察御史官職。

元和四年(809),奉命出使東蜀,啟奏彈劾故劍南東川節度使嚴礪違制擅征賦稅,又籍沒塗山甫等吏民八十八戶、田宅一百一十一畝、奴婢二十七人、草一千五百束、錢七千貫。此時嚴礪已死,所轄七州刺史皆遭責罰。元稹雖盡職,而執政官員中有同嚴礪交情深厚的人卻嫉恨他。元稹出使還朝,便令他分管門下省。浙西觀察使韓皋對湖州安吉縣令孫澥施以杖刑,孫澥於四日內死亡。徐州監軍使孟升去世,節度使王紹運送孟升喪柩回京,持牒文乘坐驛車,便在驛站停放喪柩。上述兩事,元稹一併據法啟奏彈劾。河南尹房式做了違法之事,元稹欲加追究,擅自讓他停職。飛表上奏之後,朝廷罰房式一月俸祿,便召元稹回京。

與太原白居易友好。工於做詩,善於描繪歌詠事物之風姿特色,一時談詩的人,以元、白並稱。宰相令狐楚是一代文宗,素知元稹詩文造詣,對元稹說:「曾經欣賞足下的創作,遺憾的是所見不多,等待很久了。請出示所有大作,使我暢意開懷。」元稹因而獻其詩作,宰相令狐楚對其詩文深為讚賞,認為他是今代的鮑照、謝靈運。 太和初年,就任加檢校禮部尚書。太和三年九月,元稹入朝擔任尚書左丞。整頓法度,肅清吏治,出任郎官與違法亂紀的七個朝臣交鋒爭鬥。四年正月,擔任檢校戶部尚書,兼鄂州刺史、武昌軍節度使。大和五年,元稹在鎮署去世,時年五十三歲,死後追贈尚書右僕射。 [2]

作者簡介

劉昫(公元887—946年),字耀遠,涿州歸義(今屬河北雄縣)人,五代時期歷史學家,後晉政治家。後唐莊宗時任太常博士、翰林學士

後晉時,官至司空、平章事。後晉出帝開運二年(945年)受命監修國史、負責編纂《舊唐書》。其是二十四史之一。[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