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茅盾)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我的婚姻》是中國現代作家茅盾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大約我進商務印書館的第一年陽曆十二月底,我回家過春節,母親鄭重地同我:「你有女朋友麼?"我答沒有。母親然後說:「女家又來催了,我打算明年春節前後給你辦喜事。"以前母親曾把為什麼我在五歲時就與孔家定了親的原因告訴過我。
原來沈家和孔家是世交。我的祖父和我妻的祖父孔繁林本就認識。孔家幾代在烏鎮開蠟燭坊和紙馬店(這是專售香燭、錫箔、黃表等迷信用品的店),到孔繁林時,孔家正修了一座小巧精緻的花園——孔家花園(但孔繁林的兒子,即我妻的父親卻是個敗家子,這在後面還要講到)。我的祖父常到錢隆盛南貨店買東西,和店主隔着櫃檯閒談。錢家是我的四叔祖的親戚;四叔祖的續弦是錢店主(好象名為春江)的妹子,只生了一個兒子(就是凱崧),不久就因病逝世。我們大家庭未分家以前,我的母親和這錢氏嬸娘很要好,彼時我只四歲,凱崧(我該叫他叔叔)五歲。錢隆盛南貨店是鎮上唯一的貨色齊全的南貨店,賣香蕈、木耳、蝦米、海參、燕窩、魚翅,以及各種乾果、花生米、瓜子等等。此店在東柵,離我家(觀前街)不遠。孔繁林也常到錢隆盛買東西,碰巧我的祖父也在那裡時,兩人就交談多時。當我五歲的時候,初夏的一天,祖父抱了我出去,又到錢隆盛,隔着櫃檯正和錢春江閒談,孔繁林也抱了他的孫女來了。祖父和孔繁林談話之時,錢春江看着一對小兒女,說長說短,忽然說:你們兩家定了親罷,本是世交,亦且門當戶對。祖父和孔繁林都笑了,兩人都同意。祖父回家將此事對父親說了,父親也同意;但當父親把此事對母親說時,母親卻不同意。母親說:兩邊都小,長大時是好是歹,誰能預料。父親卻以為正因女方年紀小,定了親,我們可以作主,要女方不纏足、要讀書。父親又說,他自己在和陳家定親以前,媒人曾持孔繁林的女兒的庚帖來說親,不料請鎮上有名的星相家排八字,竟說女的克夫,因此不成。那時,父親已中了秀才,對方也十六七歲了。不料那女兒聽說自己命中克夫,覺得永遠嫁不出去了,心頭悒結,不久成病,終於逝世。父親為此,覺得欠了一筆債似的,所以不願拒絕這次的婚姻。母親說,如果這次排八字又是相剋,那怎麼辦?父親說,此事由我作主,排八字不對頭,也要定親。母親不再爭了。祖父請錢春江為媒,把親事定下。女家送來庚帖,祖父仍請那個有名的星相家排八字,竟是大吉。後來(我結婚後)才知道孔家因上次的經驗教訓,把各房的女兒的八字都改過了。當時孔家也是個大家庭,共有六房之多。
既已定親,父親就請媒人告知孔家,不要纏足,要教女孩識字。不料孔家(即我的岳父、岳母)很守舊,不聽我們的話,已經纏足半年的女孩兒還是繼續纏。幸而寄居在他家幫助料理家務的大姨(即我的岳母的姊姊,已寡,岳母多病,全靠着這姊姊照料家務)看見小女孩纏足後哭哭啼啼,就背着我的岳母,給她解掉纏足的布條,這都在晚間;但第二天我的岳母看見布條都解掉,還以為是女兒自己解的,又給纏上。如此幾次,大姨只好承認是自己給解開布條的,又說:男家早就說過不要纏足,為什麼我們還要纏。姊妹二人吵了一陣,我的岳母賭氣說不管了,卻又說,不要纏足是男家長輩的意思,女婿五、六歲,誰知道將來長大時要不要纏足的老婆。但從此竟不管女兒纏足的事。不過,雖然從此不纏,但究已纏過半年,腳背骨雖未折斷,卻已微彎,與天足有別。以上這些事,都是結婚以後,新娘子自己說,我和母親才知道的。
至於讀書識字,我的岳母(也姓沈)是識字的(不及母親那樣認真念過多年書),但她因為識字,熟知"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成語,不肯教,而且多病,也沒心情教。那時鎮上並無女子小學。直到父親臥病在床,鎮上方有個私立敦本女塾,是富紳徐冠南辦的,校址即在徐家祠堂,在南柵市區以外。父親知道後,又請媒人告訴孔家,女孩子八、九歲了,該上學,可以進敦本女塾,並且還對女家說,將來妝品可以隨便些,此時一定得花點錢讓女孩上學。女家仍然不理。父親死後,母親也托媒人去說,自然更加不被重視了。
這次,母親把過去的事又說了一遍,接着說:「從前我料想你出了學校後,不過當個小學教員至多中學教員,一個不識字的老婆也還相配;現在你進商務印書館編譯所不過半年,就受重視,今後大概一帆風順,還要做許多事,這樣,一個不識字的老婆就不相稱了。所以要問你,你如果一定不要,我只好托媒人去退親,不過對方未必允許,說不定要打官司,那我就為難了。」
我那時全神貫注在我的"事業"上,老婆識字問題,覺得無所謂,而且,嫁過來以後,孔家就不能再管她了,母親可以自己教她識字讀書,也可以進學校。我把我的想法對母親說了,母親於是決定第二年春節辦我的喜事。
此時我們早已(我在北大預科的最後一年)搬出觀前街的老屋,租住四叔祖的余屋,此屋在北巷。鄰居有王會悟家。四叔祖此時第三次續弦,是新市鎮大商人黃家的老處女,他的兒子(凱叔)在南昌中國銀行,未娶親。人少屋多,極為清靜。母親租住四叔祖的余屋,本為辦我的喜事打算。因為四叔祖當初分得的三開間兩進房子,本不是廳房,但四叔祖略加修改,居然象個廳房。而且四叔祖此時閒居在家,辦喜事時可以照料。
婚事按預定計劃,於一九一八年春節後進行。新婚之夕,鬧新房的都是三家女客。一家是我的表嫂(即陳蘊玉之妻)帶着她的五、六歲的女兒智英。一家是二嬸的侄兒譚谷生的妻。又一家是新市鎮黃家的表嫂,她是我的二姑母的兒媳。二姑母三十多歲出嫁,男家是新市鎮黃家,開設紙行,與四叔祖現在的續弦黃夫人是同族。這三家女客中,陳家表嫂最美麗,當時鬧新房的三家女客和新娘子說說笑笑,新娘子並不拘束。黃家表嫂問智英,這房中誰最美麗,智英指新娘子,說她最美。新娘子笑道:「智英聰明,她見我穿紅掛綠,就說我美麗,其實是她的媽媽最美。"大家都笑了。此時我母親進新房去,看見新娘子不拘束,很高興。母親下樓來對我說:孔家長輩守舊,這個新娘子人倒靈活,教她識字讀書,大概她會高興受教的。
第二天,母親考問新娘子,才知道她只認得孔字,還有一到十的數目字;而且她知道我曾在北京讀書,因問北京離烏鎮遠呢,還是上海離烏鎮遠。母親真料不到孔家如此閉塞,連北京都不知道。但到底是新娘子,母親不便同她多說,只對她說起從前多次要她讀書,卻原來她的父母都沒有理睬。
三朝回門(新婚後第三日,夫婿伴同新娘因娘家,我鄉謂之回門,通常,岳家只以茶點招待女婿,旋即雙雙同回夫家),照例是我正式會見岳父家裡的近親,但只有岳父打個照面,還有兩個小舅子都不曾見。我同新娘子上樓去見岳母,坐下剛談了兩句話,忽見一個七、八歲的男孩跑上樓來,後面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追着,那男孩直撲到岳母身邊,只說了哥哥兩字,那少年已經趕到,就在岳母身邊,揪住那男孩打起來。岳母有氣無力地說,「怎麼又打架了?」但那少年還在打那男孩。岳母嘆氣,無可奈何。新娘子卻忍不住了,猛喝道:「阿六,你又欺侮弟弟,也不看看有客人——這是你姐夫!"少年朝我看了一眼,就下樓去了。我這才知道這兩個是我的小舅子,大的叫令俊,小的叫令傑,小名阿福。我想:令俊不怕母親,卻怕姊姊,看來這姊姊會管教。我又想,他們母女之間一定有私房話,我還是下樓去用茶點罷。我向岳母告辭,就下樓去,卻不見岳父,也不見令俊,只有大姨陪我用茶點。聽見樓上窗口有人切切笑。大姨就朝樓上窗口喚道,「阿二,也來見見姐夫。"下來了,卻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女;我心裡想,這是誰呢?沒聽說新娘子還有個妹子。大姨卻對我說:「這是我的女兒。"那位姑娘倒大方,叫我"姐夫",也坐下來吃茶點。一會兒,那姑娘上樓去了。我想:回門不過是禮節性的事,何必多坐,就向大姨告辭。大姨向樓上大聲叫道:「三小姐,新官人要回去了。」一會兒,新娘子下來了,就此同回家中。母親卻發現新娘子眼泡有些紅,似乎哭過,就問她,同誰拌嘴?新娘子不肯說。母親再三問。新娘子說了。原來她同她母親吵架了。說是我下樓後,她就哭。岳母問:是女婿待你不好麼?她搖頭。又問:是婆婆待你不好麼?還說我母親是有名的能幹人,待小輩極嚴,動輒呵責。她說:婆婆待我跟自己的女兒一樣。岳母又問她到底為什麼要哭。她說,她恨自己的父母,「沈家早就多次要我讀書,你們為什麼不讓我讀書,女婿和婆婆都是讀過許多書的,我在沈家象個鄉下人,你們耽誤了我一生一世了。」說着,新娘子又掉下眼淚來。母親笑道:「這麼一點事,也值得哭。你知道《三字經》上說蘇老泉,二十七麼?這個蘇老泉,二十七歲以前已經有名,但是二十七歲以後,他才認真研究學問,要自成一派,後來果然自成一派。何況你只要識字讀書,能寫信,能看書,看報,那還不容易?只要肯下工夫,不怕年齡大了學不成。我雖然沒有讀過多少書,教你還不費力。"新娘子又破涕為笑了。母親又問:「你有小名麼?不能老叫你新娘子。"新娘子搖頭,說:父母叫她阿三。母親對我說:你給她取個名罷。我答道:「據說天下姓孔的,都出自孔子一脈,他們家譜上有規定,例如繁字下邊是祥字,祥字下邊是令字;我的岳父名祥生,兩個小舅子名令俊、令傑,新娘子該取令姊、令婉,都可以。"
母親聽後想了想說:「剛才新娘子不是說我待她跟女兒一樣麼?我正少個女兒,我就把她作為女兒,你照沈家辦法給取個名罷。"我說:「按沈家,我這一輩,都是德字,下邊一字定要水旁,那就取名為德沚罷。可是,照孔家排行,令字下邊是德字,當今衍聖公就名德成。新娘子如果取名德沚,那就比她的弟兄小了一輩。"母親道:「我們不管他們孔門這一套,就叫她德沚罷。"
這個新娘子就名德沚,母親一直叫她德沚。此後,我就教德沚識字,我回上海後,母親教她。
日月匆匆,不覺已過半月,我要回上海了。當時習慣,新婚後一個月不空房,空房則不吉,但母親和我都不信這一套。臨走前,我到孔家辭行,仍沒看見岳父,只見岳母,她臥在床上,說是:阿三出嫁,她辛苦了,所以又病了,而且不以為然說,該過滿月才走,你們新派太新了。在樓下用茶點招待我的,仍是大姨,她聽說我給三小姐取了名,也要我給她的女兒阿二取個名。我給她取名黃芬。我回到家裡,對德沚說,岳父又沒見到,岳母病了。德沚說,她的母親一年有十個月臥病,家務全仗大姨;又說她父親是做生意人,同我見了,覺得無話可說,不如不見。此時我的岳父開設小小的紙馬店,已有多年,據說也還賺錢,但岳父結交一些酒肉朋友,揮霍無度,已欠了債。他這番嫁女,起了個會,共十人(連他自己在內),每人一百元,他做頭會,實收九百元,可是以後每年他付相當重的利息,直到第九年完畢。這樣,他的債台越築越高。母親說何必借債嫁女,她自己花了一千元為我結婚,是早已存儲的。德沚說,她的父親極要面子,而且喜歡熱鬧排場,將來如何還債,他是只有到時再借新債還舊欠之一法。
我回上海不到兩個月,母親來信說,德沚到石門灣(鎮名,簡稱石門或石灣,離烏鎮二十來里,當時屬崇德縣,來往坐船)進小學去了。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母親教德沚識字,也教她寫字,仍用描紅。此時家中只有母親和德沚二人,又雇了個女僕,家務事很少,只鎮上親戚故舊紅白喜事以及逢節送禮等事,要母親操心。母親每天教德沚識字寫字兩小時,上下午各一。德沚本應專心學習,但不知為什麼,她心神不定。母親也覺察到了,問她為什麼,她說,不知為什麼不能專心,對着書,總是眼看着書,心裡卻想別的。但儘管如此,倒也認識了五、六百字,能默寫,也能解釋。有一天,二嬸來了,知道這情況,便說,一個人,況且又大了,讀書識字,難免心神不定。如果進學校,有同學,大家學,就不同了。又說,她娘家的親戚姓豐,辦一個小學,她去試問一下,也許肯收這樣大的學生。二嬸姓譚,名片生,也識字,不過比母親差遠了,她是石門灣的人。開辦小學的是豐家的大小姐,三十多歲了,尚未出嫁,這小學名為振華女校,校址即在豐家(按:這位大小姐就是豐子愷的長姊)。二嬸為此特地到石門灣去一次,果然一說就成。於是,母親就派了一個女傭人划船送德沚去石門灣,插二年級。德沚從此在振華女校,她的同班生都比她小,多數只有十一、二歲,所以她和她們合不來,倒是和幾個老師交了朋友。同學中只有兩個十六七歲的大姑娘和她要好,這就是張梧(琴秋)和譚琴仙(勤先)。張琴秋後來與澤民結婚,譚琴仙是一九二七年在武昌的中央軍事政治學校女生隊的成員。這是後話,現在不多說了。
那年暑假,德沚回家,我也回去,知道她在振華女校讀書,果然專心,大有進步,能看淺近文言(那時,振華女校教的仍是文言),能寫勉強可以達意的短信。母親說她聰明,連讀三年,那時,就可以自修,再求深造了。但是,事情常常出人意外,德沚在振華女校讀了一年半,她的母親病了,非要她去伺候湯藥不可。母親沒法推辭,只好照辦。三個月後,母親寫信給我,說我的岳母死了,我應奔喪。我為此又到烏鎮。喪事既畢,德沚卻不肯再回振華女校了,說是荒廢了四個月,跟不上課,不去了。她在振華女校時的好朋友,女教員褚明秀(褚輔成的侄女,褚輔成是民國元年的國會議員,嘉興人),也來信勸她再去,也無效。褚明秀年紀和德沚差不多,未嫁,但她喜歡看上海出的新書刊,知道我那時的文字活動,因此同德沚特別好。褚明秀見德沚不肯去,親自到烏鎮來勸。母親招待她住下,就住在母親房內。褚明秀住了五、六天,這幾天內,她常和德沚密談。後來她要走了,對母親說,她也不回振華教書了。母親不便問她為什麼不去振華教書。她走後問德沚,才知道褚明秀對於校長的作風不滿意,而德沚之所以不願回去,也是為此;什麼趕不上課,只是託辭而已。後來我們遷居上海,褚明秀又來我家,那時她已嫁人,夫婦二人都在嘉興的秀水中學(教會辦的)教書。此是後話,趁此一提。
現在再說德沚在家,此次倒安心自修,還訂了自修計劃,上午請母親教文言文一篇,下午她作文,請母親改。我和母親覺得這也好,不一定進學校,而且母親一人在家,總有點寂寞,有德沚陪伴,自然更好。
此時已將開春,我回上海。這一次,我在烏鎮住了將近三個星期。
誰料又有意外。我回上海不久,母親來信說德沚又要出去讀書,這回是受了王會悟的影響。王會悟原是鄰居,她是我的表姑母,年齡卻比我小。我不知道她什麼時候到湖州的湖郡女塾去讀書了,據母親來信說,好象剛去了半年。王會悟勸德沚也到湖郡女塾讀書,把這個學校說得很好。德沚因此也想去。
母親不知道湖郡女塾是怎樣一個學校,但我在湖州念過書,知道這是一個教會辦的學校,以學英文為主,和上海的中西女校是姊妹校,畢業後校方可以保送留學美國,當然是自費,校章說成績特別好的,校方可以擔負留美費用,這不過是門面話,以廣招徠而已。大概王會悟當時也因這句門面話,所以進了湖郡女塾。而且在湖郡女塾讀書的,都是有錢人家的女兒,學費貴,膳宿費也貴。我們負擔就覺得吃力,王家當更甚。我寫了詳細的信,把這些情形告訴母親,請母親阻止德沚到湖郡女塾。
母親回信說,德沚人雖聰明,但年輕心活,又固執,打定主意要做什麼事,不聽人勸。母親說她自己不便拿出婆婆的架子來壓她,不如讓她去試一下,讓她自己知難而退。這樣,我也不再阻止。
又到了各學校快放暑假的時候,我得母親的信,說德沚不等放暑假就回來了。我料想這是知難而退了。我也回家看看。到家後我和母親都不問她為何早歸,在學校如何?她卻自己訴苦:進學校後只讀英文,她連字母都不認識,如何上課呢?有附屬小學,是從字母教起的,但校方說她年紀大了,不能進附小,硬排在正科一年級。同學們都已讀過四、五年英文的,而且洋氣極重,彼此說話都用英語,德沚此時成了十足的鄉下人了;同學們都不理她,她只能同王會悟談談,可又不同班。德沚自己說,上了當了,再也不去了,白費了半年時間和六七十元的學、膳、宿費。但是我覺得德沚還是有點"收穫",這是她從王會悟那裡學了一些新名詞。
母親私下對我說,看來德沚一人在家,總覺得寂寞,不如早搬家到上海罷。
我也這樣想,但我回上海,卻碰着商務印書館編譯所要我主編並改革《小說月報》。一時極忙,沒有時間找房子,直到母親再三催促,這才由宿舍的"經理"福生找到了鴻興坊帶過街樓的房子。那已是一九二一年春了。[1]
作者簡介
茅盾,原名沈德鴻,字雁冰。浙江桐鄉人。中國現代著名作家、文學評論家、文化活動家以及社會活動家,五四新文化運動先驅者之一,我國革命文藝奠基人之一。 1896年7月4日生於浙江桐鄉縣烏鎮。這是個太湖南部的魚米之鄉,是近代以來中國農業最為發達之區,它毗鄰着現代化的上海,又是人文薈萃的地方,這裡成就了茅盾勇於面向世界的開放的文化心態,以及精緻入微的筆風。到了「文化大革命」時期,稍稍平穩便秘密寫作《霜葉紅似二月花》的「續稿」和回憶錄《我走過的道路》。茅盾於1981年3月27日辭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