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騰奎
廖騰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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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騰奎(1641~1716年),字占五,號蓮山,清代福建將樂縣人[1]。
清康熙八年(1669年)中舉[2]。歷任知縣、府尹、監察御史、太常寺少卿、光祿寺正卿、左右通政史司、通政使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戶部侍郎等職[3]。
出生地 ;福建將樂縣
本名 ;騰奎
字號 ;字占五
所處時代;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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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簡介
廖騰奎(1641~1716年),字占五,號蓮山,清代福建將樂縣人。
清康熙八年(1669年)中舉。歷任知縣、府尹、監察御史、太常寺少卿、光祿寺正卿、左右通政史司、通政使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戶部侍郎等職。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廖騰奎出任徽州休寧知縣,針對當地時弊,集中力量打擊擾亂治安的「斗殺」者,宣布對其家屬親友不「連坐」。接着,招撫外流百姓,健全保甲
制度,減輕百姓負擔,禁止錮婢,禁侵墓田,「使生者得所,死者以安」。他升任浙江道監察御史後,有一污吏想調入休寧縣,他上疏朝廷,論列是非,使這個污吏和與他有
瓜葛的撫臣一同被朝廷罷免。休寧人稱頌廖,祀名宦祠。廖騰奎兩度主持「典試」,所取皆孤寒知名士,選拔不少有學識的人才,得到朝野好評。他曾任奉天府尹。這個官職
原來由軍人擔任,任用文職官員乃由廖開始。康熙五十年(1711年),他遷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康熙皇帝知他公明可任,派他前往福建察辦陸路提督藍理為官「貪酷」一案。
「以閩人治閩獄」前所未有,亦由廖開先例。回京後,他又以戶部侍郎之職奉命往山東主辦祭告、犒軍,均勤恪盡職。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8月,廖騰奎告老還鄉,客死浙
江衢州清湖中,享年7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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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 ↑ 廖騰奎(1641~1716年),字占五,號蓮山,清代福建將樂縣人,搜狗百科-baike.sogou.com/v... - 2024-12-15
- ↑ 清康熙八年(1669年)中舉,荷葉地-weixin.qq.com - 2024-04-16
- ↑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戶部侍郎等職,澎湃新聞 - www.thepaper.cn/n...- 20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