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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輪
圖片來自免費素材圖片網

《年輪》中國當代作家張強寫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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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欣賞

年輪

李法官接了一個案子。李家莊村民李連成和村民張樹生因為地荒里的一棵大楊樹發生了爭執。李連成把張樹生告上了法庭。地荒就是挨着土地的不能耕種的荒灘、地堰或壕溝等。

第一審法庭上。

原告李連成氣勢洶洶地說:「15年前,也就是分地的第二年春天,我栽在我家承包田的地荒里的小樹,怎麼長大了就成他家的樹了呢?這不是欺負人嗎?強烈要求法官從重從快處理。」

被告張樹生窩窩囊囊、有氣無力的為自己辯護說:「十、十六年前,我、我從集上花一塊五毛錢買的樹苗,當時是栽在我家承包田的地荒里,可是十、十六年以後,樹又沒長腿,怎麼會長到連生兄弟家的地荒里去了?我、我不明白。」

根據調查,楊樹確實長在李連成的承包田的地荒里。縣裡主要領導又打了電話,問詢案子的結果,這很明顯就是要求把樹判給李連成。這個案子順着領導的意思辦,絕對沒有問題。因為憑着材料和楊樹現場位置證明那樹就是李連成的,因為那棵楊樹的位置就是在李連成的承包田的地荒里。但是,李法官不相信張樹生一個老實巴交,連律師都請不起、說話都唯唯諾諾的農民會強殺別人家的楊樹賣錢。所以他再次來到楊樹的現場,再次求證。一棵大楊樹靜靜的躺在荒灘上……經過取證他知道楊樹是誰的了。

第二次開庭。

李法官問李連成:「原告李連成,你確定你栽的楊樹15年了?」李連成十分肯定地回答:「確定是15年了。我是分地的第二年栽的。」

李法官問張樹生:「被告張樹生你確定你栽的楊樹16年了?」張樹生怯怯地回答:「確定是……是……是16年了。我是分地的第……第……第一年栽的。」

問完話以後,李法官放了一段視頻,那棵大楊樹切面的年輪明顯的出現視頻里。他說:「你們兩家都看看,數一數這棵樹的年輪吧。年輪一年一圈,這不會是假的吧!」事實面前,兩家都確認大楊樹年輪確實是16圈。

李連成大概沒有想到李法官會用年輪作證,他想改口已經來不及了。但是他還是不甘心認輸,仍然妄想依仗關係,心懷僥倖,仗勢欺人的強詞奪理:「可是這棵楊樹是在我家承包田的地荒里,他把樹栽到我的地荒里了就是我的,錯誤在他而不在我。」他仍然有恃無恐。

李法官說:「李連成,這又牽涉種地的事了,我本來不想說破,只想在判決書里下達。可你現在還執迷不悟,我不得不說了,你難道不覺得你的地多了嗎?因為你種地心切,你年年多種一點,16年來你種過了地界30厘米。所以這棵樹現在好像是在你的地荒里,其實還是在張樹生的地荒里。你們都是三畝地,地長也是同樣多,你的地現在寬18.6米,而張樹生的地只有18米。你的地比張樹生的地多60厘米,恰好那棵樹就長在你的地荒里了。按村里提供的數字,你們這地都是寬18.3米。你還有話說嗎?」

李連成口服心服,再也無話可說了。這棵樹到底是不是張樹生栽的,他心裡也沒個數。原先就是一棵小樹苗,他也沒注意。可是後來因為他種過了地,樹就上了他的地荒里去了。他就一直認為是他的樹了,按村委和鎮領導調解,都是根據楊樹在他的地荒里。可他萬沒想到李法官執法這麼嚴格,他後悔也晚了!這次真是疥蛤蟆過門塹——蹲腚栽臉了。

這正是:

一心為民執法嚴,

親臨現場求確案。

楊樹無腿地會走,

年輪自然不會騙![1]

作者簡介

張強,平陰縣安城鎮退休教師,中共黨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