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通運輸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通運輸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新黨廳字〔2011〕43號),設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自治州交通運輸局),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自治州建設局承擔的監督指導城市客運職責。
(二)將負責汽車維修市場、車輛技術檢測、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職責,劃給自治州道路運輸管理局。
(三)將負責自治州出入境道路運輸管理工作職責,劃給自治州道路運輸管理局。
(四)增加有關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優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五)增加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公路交通運輸行業的法規、政策,擬訂自治州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自治州公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自治州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自治州物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
(三)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管理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
(四)負責提出公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交通運輸行業價格,對涉及財政、土地、價格等方面的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五)承擔農村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自治州農村公路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重點農村公路工程建設[2]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負責農村公路及管轄範圍內專用公路的建設、養護和路政綜合管理。指導管轄範圍內縣道、鄉道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
(六)指導自治州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培育、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輸市場,維護自治州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協調發展。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自治州公路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自治州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自治州交通戰備工作。
(八)貫徹執行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實施交通行業科研項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自治州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制宣傳、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
(十)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區域性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及利用外資工作。
(十一)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州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管理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報告、文件;負責機關綜合性會議的組織;負責文秘、宣傳、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督查、信息網絡、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綜合治理、計劃生育、機關服務、老幹部管理等工作;協調交通行業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和職業教育培訓工作。
(二)公路科
擬訂自治州農村公路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農村公路規劃的編制,編報、下達農村公路年度計劃;指導自治州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監督檢查及其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州境內國省幹線公路及專用公路建設的協調工作;負責農村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外業驗收、設計評審、批覆等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維護農村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秩序;負責農村公路科研項目實施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自治州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物流發展等戰略與規劃。
(三)運輸管理科
組織擬訂自治州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自治州城鄉客運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自治州道路運輸行業管理;負責自治州客運站場建設;負責城鄉公共汽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運營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城鄉客運行業經濟運行分析、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危險品從業人員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維護自治州客貨運輸市場秩序;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自治州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價格。
(四)計劃財務科
擬訂自治州公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計劃;負責財務資金管理和基本建設項目決算;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與監督工作;負責自治州交通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負責州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等各項計劃的審核上報;負責對基礎建設項目和交通專項資金運作進行監督和審計。
交通戰備辦公室 為自治州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貫徹落實國防交通建設計劃,擬訂戰時和應急交通保障預案,督促並協助有關部門編制交通重點目標保障方案,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交通戰備專業保障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預案準備和實施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交通戰備科研和學術研究活動等工作。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等工作。
參考文獻
- ↑ 推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搜狐,2022-12-13
- ↑ 工程建設流程有哪些 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搜狐,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