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

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1995年,天津財經學院法學系宣告成立並開始招收經濟法專業本科生,法學專業教育開始正式起步。2004年,更名為現今的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2009年法學院下設經濟法系和民商法系,設置四個專業方向,即經濟法、金融法、民商法、國際經濟法。法學院現有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兩個碩士點。
目錄
辦學優勢
法學院匯聚了一批掌握法學前沿動態、科研能力強的中青年教師。法學學科現有專職教師38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1]的17名,占教師總數的45%。博士和在讀博士21名,占教師總人數的55%;具有國外留學、研修經歷的教師10名,約占教師總人數的26%。法學學科依託天津財經大學的財政學、金融學、會計學等優勢學科,開展法學與多學科交叉的綜合性研究,研究方向集中於金融證券法、公司企業法、國際稅法、訴訟法等方面。法學教學注重將法學和其他學科的交叉研究成果作為教學內容的特色,繼而滿足新形勢下培養法律複合型人才的需要。
高水平的師資,培養了高素質的學生,法學院本科畢業生就業方向主要集中在金融機構、黨政機構、事業單位、企業。其中從事金融法工作的畢業生人數約占50%。部分畢業生選擇繼續就讀碩士研究生、出國深造等。學生社團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Sunny紙裝社和"真顏"話劇社,在高校同學中具有較高影響力。 法學院秉承:"執德搏遠,致知允明"的院訓精神,開拓美好未來。[1]
教師隊伍
法學院現有專職教師36名,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9名,在讀博士4名,具有碩士學位的21名,且有7名教師有國外留學、研修經歷。
法學院現有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和民商法3個專業方向招收本科生,具有法學學士學位授予權[2];有經濟法和國際法2個專業招收研究生,具有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
法學院現設經濟法、國際法、民商法和理論法學四個教研室,分別承擔法學學科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以及兩個專業碩士點的學位課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法學院是一個朝氣蓬勃、積極向上、開拓進取、創新務實的教學和科研團隊,歷經十多年的建設,從無到有、由小漸大,在教學工作、科研工作、學科建設、學術交流、學生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就。
但是,相對於本校其他傳統專業以及許多同類院校的法學專業,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還較為年輕和幼稚,而這也正意味着學院有更深遠的發展潛力和更廣闊的上升空間。學校正擬全力發展財經大學的法學專業教育,將在法學學科建設、課程建設和人才引進等方面給予大力扶植和支持,法學院將成為一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能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培養更多合格法律人才的現代化的學院。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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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教師職稱評定,這三個榮譽證書很重要,另外,這三種證書不要碰!,網易,2019-03-12
- ↑ 【特別推薦】法治視野下學位授予權的性質 界定及其制度完善 ——兼述《學位條例》修訂 ,搜狐,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