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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紅橋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天津市紅橋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是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市、區委關於住房和城市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市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負責擬訂住房保障、城市建設、市政基礎設施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貫徹執行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做好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負責住房保障政策受理和覆核工作。

(四)貫徹執行有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負責住房貨幣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和房改資金管理。

(五)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負責擬訂區房地產(含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推動落實住宅項目非經營性公建配套建設。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等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和全區房產交易信息網絡管理。

(六)負責公用公房的監督管理。擬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利用管理。督促、協調落實私房政策。

(七)擬訂物業管理規劃,負責物業服務[1]活動的監督管理,推動成立業主大會,指導物業小區達標、創先工作。負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管理。

(八)負責建築行業和建築市場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貫徹執行工程造價、招投標、合同、施工許可等相關政策,並監督管理。

(九)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做好施工圖審查。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建設工程(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自建房屋除外)。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指導、推動、協調全區私產、單位自管產房屋的修繕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重大項目建設綜合協調。承擔住房和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開展相關信息、檔案、綜合統計工作。

(十二)負責住房和建設領域科技和信息化[2]建設工作,推進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工作。負責推廣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

(十三)負責區內土地儲備整理和出讓。負責住建資金的統籌協調,組織推動住建任務的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城市建設投融資工作。

(十四)負責區內新建供熱、區管道路、排水設施建設的組織實施與施工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節約用水工作,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房屋徵收工作,做好房屋現狀調查、選取房屋評估徵收單位、擬訂房屋徵收補償方案等工作。

(十六)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選拔、聯繫和服務。

(十七)在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十八)組織推動本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職能轉變。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解決中低收入群體住房困難。堅持依法行政,堅持問題導向,加持務實創新,堅持信息引領,簡政放權,優化流程,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最大限度地激發市場創造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組織人事科。

3、財務科。

4、法規科(信訪辦)。

5、重點項目辦公室。

6、發展計劃科(海綿管廊科)。

7、房地產市場管理科。

8、物業管理科。

9、住房保障科。

10、房屋管理科

11、房屋徵收管理科

12、建設工程及建築市場管理科

13、市政工程建設科

14、綜合業務科(專項工作辦公室)。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