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善意併購是中國的一個科技術語。

漢字是中華民族燦爛文化展台上一顆無可取代、熠熠閃光的明珠[1]。漢字之美,美在莊重典雅,形神兼具。她承載的是中華民族數千年的厚重歷史與燦爛文化[2]。她的美,是無與倫比的。

目錄

名詞解釋

善意併購是指併購公司事先與目標公司協商,徵得其同意並談判達成收購條件的一致意見而完成收購活動。

併購

併購是股權投資常見的退出方式之一。企業併購即企業之間的兼併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

併購分類:

1、按被併購對象所在行業分:

(1)橫向併購:是指為了提高規模效益和市場占有率而在同一類產品的產銷部門之間發生的併購行為;

(2)縱向併購:是指為了業務的前向或後向的擴展而在生產或經營的各個相互銜接和密切聯繫的公司之間發生的併購行為;

(3)混合併購:是指為了經營多元化和市場份額而發生的橫向與縱向相結合的併購行為。

2、按併購的動因分:

(1)規模型併購:通過併購擴大規模,減少生產成本和銷售費用,提高市場占有率,擴大市場份額;

(2)功能型併購:通過併購實現生產經營一體化,完善企業產業結構,擴大整體利潤;

(3)成就型併購:通過併購滿足企業家的成就欲。

3、按併購雙方意願分:

(1)協商型:又稱善意型,即通過協商並達成協議的手段取得併購意思的一致;

(2)強迫型:又稱為敵意型或惡意型,即一方通過非協商性的手段強行收購另一方。通常是在目標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反對或不情願的情況下,某些投資者用高價強行說服多數股東出售其擁有的股份,以達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4、按併購程序分:

(1)協議併購:指併購公司不通過證券交易所,直接與目標公司取得聯繫,通過談判、協商達成共同協議,據以實現目標公司股權轉移的收購方式;

(2)要約併購:指併購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在外的股份的30%時,依法向該公司所有股東發出公開收購要約,按符合法律的價格以貨幣付款方式購買股票,獲取目標公司股權的收購方式。

收購

收購是指一家公司購買另一家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份以獲得該公司的控制權。收購在商業中很常見,可以在目標公司的同意下進行,也可以不顧其反對。在同意的情況下,在收購過程中往往有一個禁止交易條款。

我們大多數時候聽到的是大型知名公司的收購,因為這些大手筆的交易往往占據新聞頭條。實際上,中小型公司之間的併購比大型公司之間的併購更平常。

當一家公司購買另一家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份時,就會發生收購。

如果一家公司購買了目標公司50%以上的股份,它就有效地獲得了該公司的控制權。

收購通常是友好的,而強行接管可能是敵意收購;合併是由兩個獨立的公司創建一個全新的公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