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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晴邨槍擊案

啟晴邨槍擊案
圖片來自easyatm

啟晴邨槍擊案於2014年5月31日在香港九龍啟德啟晴邨樂晴樓21樓電梯大堂及10樓1006室發生,共造成包括疑犯在內兩人死亡,為香港近年來極少數涉及槍械的罪案。事緣居民廖啟忠(一說廖啟中)於2014年5月31日晚上在樂晴樓21樓公用走廊等待電梯時被槍殺。至6月1日上午,警務處刑事情報科跟蹤支援隊包圍樂晴樓1006室,參與拘捕涉及於日前(2014年5月31日)發生的槍擊案的疑犯。至早上11時許,疑犯突然開門及向人員射擊兩槍,人員則回擊一槍。其後,特別任務連[1] 趕赴現場,於早上11時45分左右,兩名人員從樓宇外遊繩而下,在同幢大廈11樓窗外高空戒備。

疑犯

李德仁1963年生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於1980年移居香港,於1987年返回湖南結婚,與妻子育有兩女,其長女為藝人李悅彤。李德仁原本任職廚師,後來遇到搶劫而被劈傷左手,無法工作,後來從事生意失敗,於2010年與妻子離婚。李德仁於2013年出獄後,曾經返回中國大陸另娶。

案底

李德仁有偷竊案底;此外,他於2011年獨居於元朗朗邊中轉房屋時,因為打開木門睡覺,不滿鄰居所發出的噪音聲浪,深感煩擾,跟蹤對方至停車場,期間李德仁不忿被其中的男事主以手提電話拍攝容貌,而揮刀向對方,又以鐵錘追襲,因而於2012年2月被判監禁一年。案件於2011年審裁時,兩份報告均指李德仁並無患上精神病,惟法官認為他於案發時舉止異常,當時要求索取他的心理報告。心理報告指出,李德仁令人覺得是一個孤單及應付壓力技巧差劣的人,相信由於其不容易控制情緒,以及應付壓力技巧差劣才犯案,惟強調未發現他有主要心理問題而產生犯罪傾向,相信其重犯暴力罪行的風險不高。法官最終判罰李德仁入獄一年。

受害者

生年43歲的廖啟中於1970年代隨家人由北京來到香港,於2009年在中國大陸結婚,育有一子。其妻居於中國大陸,其子被委託在香港居住的胞姊照顧。廖啟中任職冷氣技工,於2013年獲分配至啟晴邨一間單人單位居住。

目錄

經過

一名居民遇害

2014年5月31日深夜11時24分,李德仁跟蹤廖啟忠至21樓,並且向他連開三槍,其後隨即回家,一名陳姓居民聞聲揭發事件。警察於不久後抵達現場,發現該名43歲男子昏迷地上,隨即封鎖樂晴樓及進行搜查行動。前者被救護人員送往秀茂坪基督教聯合醫院期間已經被證實不治。與此同時,大批戴盔佩甲的警務人員封鎖樂晴樓以及所有通道,不准人士進入樓宇,而離開樓宇的人士均需要接受查問及搜身。

警察搜查疑犯位處

案件由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擔崗調查及部署,警務人員通宵翻查樂晴樓的閉路電視的出入口片段。最終警務人員發現疑犯在事發後從樓梯離開21樓罪案現場,惟樓宇出入口的閉路電視皆未有攝錄到他離開,故此相信他仍然藏身樂晴樓,憑藉其長相及特徵,再由保安人員辦認,警察再通過房屋署了解李德仁的住址資料。由於啟晴邨於2013年竣工及入伙,尚有不少空置單位,警察恐防疑犯藏匿其中之一,從房屋署取得樂晴樓的所有建築資料,並且由警察機動部隊進行掃蕩,確保所有空置單位、梯間及暗角位置均無人匿藏,並且逐家訪問查問。其後,跟蹤組抵達現場及進行監視,成功確認疑犯藏身樓宇之內及鎖定目標單位。與此同時,警察封鎖10樓全層以及所有通道,又設立安全區,並且逐一致電樂晴樓10樓對上及下各三樓的居民留守住宅,並且緊鎖門窗。警察於掌控整個形勢後,於凌晨4時50分分批安排居民進入樓宇,10樓全層則繼續重門深鎖。

背景

案中兩名死者均具有數處共通點,兩者均為具有中國大陸背景的第一代香港移民,兩人均於中國大陸娶妻,兩人於案發時均有家庭而獨居之人士,兩人在香港都備有案底,兩人均曾與同一香港黑社會犯罪組織14K有所關連。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