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中共南京市委1982年8月17日正式行文(寧委組[1982]186號)建立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局級機構。2002年2月14日,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正式行文(寧編字[2002]7號),確定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正局級事業單位(參公管理)[1]。
目錄
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地方志工作條例》,制訂全市地方志編纂的政策規定及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南京通史》《南京市志叢書》的編纂以及對各區、各系統、各部門的專業志的編修、續修的業務指導和協調,組織實施評審、驗收各類志稿。
3、指導區志、縣誌、年鑑及其它地情資料書籍的編纂工作,並對續修和新修的各類志書、年鑑進行評審、驗收、協調安排出版。
4、負責《南京年鑑》的編纂出版工作。
5、組織開展地方志理論研究和地方志編纂業務的培訓;負責積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志文獻[2] ,綜合開發利用地情資料。
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秘書處: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電、秘書、人事、檔案、勞資、財務、出版物印刷、保密、安全、保衛、老幹部、固定資產和物業管理等工作;承擔本辦有關志鑒書籍採購、交流、上級機關發放以及書庫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地方志辦公室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承擔南京市地方志網站策劃、內容保障等工作;擔任「方志南京」公眾號、「方志南京」官方微博內容的組織、宣傳、發布工作;做好政務公開工作;負責「12345」政務熱線」的服務保障工作。
年鑑處:負責《南京年鑑》的組稿、編輯、校對、出版等工作;承擔市政府網站群建設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南京市每月要聞編發工作;指導各區及專業年鑑編纂工作;做好《南京年鑑》的宣傳、對外交流以及全市各部委辦局的發放工作。
市志編纂處:負責《南京市志》《南京通史》的編纂出版等工作;協調、指導、審定全市各類專業志的編纂工作;指導各區、各部門地方志書及資料長編的編寫工作。
地情資料處:負責南京地情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寫、保存歸檔、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舊志整理;組織開展方志文化進高校等工作。
編研處:組織開展市區志鑒理論研究;負責有關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動的宣傳和材料編寫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專項任務。承擔《南京史志》編輯、南京市地方志學會日常工作和業務培訓工作;承擔辦法治建設相關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本辦黨建、紀檢、工會、群團等工作。
南京市方志館(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承擔方志館展陳館、閱覽室的日常管理和對外開放工作;協助做好南京市地方志相關信息化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