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縣基督教教堂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元江縣基督教教堂設在澧江鎮紅河街碎米巷7號。基督教活動始於1922年,由英美籍牧師兼醫生巴哲理(夫婦)及喀牧師(夫婦),從新平騎馬進駐元江漫漾村(即現在一中)傳教,至今已有70多年的歷史。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隨着宗教政策的落實,部分老信徒組織起基督教活動。根據需要政府於1985年撥款購買了碎米巷7號民房為元江基督教堂活動場所,建成於1991年12月。1996年6月24日依法被縣人民政府批准開放。
目前共有教職人員4人,信教群眾488人。元江縣基督教堂組織管理健全,成立了管理委員會,設有長老、牧師、傳道員、執事等機構,統管元江縣各鄉鎮街道農場村寨的基督教活動場所,稱為一堂十點,以堂管點的方式,實行統一規範性管理。
目前元江的宗教工作和諧穩定,為元江的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基礎,多年來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好評。先後被雲南省委統戰部、元江縣民宗局、元江縣政協評為「統一戰線先進單位」、「元江縣政協先進集體」、「和諧寺觀教堂」,為促進元江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元江做出了積極貢獻。
教堂的產生
在基督教被正式承認之前,任何公開的祈禱和傳教活動都是不可能的。於是,早期基督教的宗教儀式和活動都是採取名副其實的「地下活動」。在秘密開挖的地道內,安放一張特製的長桌作為會議之用。地道的兩側壁上,挖出一個個的穴龕,裡面刻畫着粗拙的聖像作為信徒們膜拜的對象。由於怕教外的敵視者發現,這些聖像和聖經故事都採用象徵的手法。如陽光代表上帝,鴿子橄欖枝代表和平、幸福;牧童象徵耶穌,一群羔羊象徵人民,並以此代表耶穌愛人民;一個孩子在洗澡象徵皈依基督教的新教徒正在舉行洗禮[1]儀式;這種地下的穴龕盛行於公元1世紀到公元4世紀初葉,是基督教最早的教堂建築形式。
從公元4世紀君士坦丁大帝頒布了著名的「米蘭敕令」[2],使基督教取得了國教地位,在此之後,地下的穴龕活動終止停止了,地面的基督教教堂建築開始出現。
參考文獻
- ↑ 基督教洗禮的意義,新浪博客,2010-05-31
- ↑ 君士坦丁大帝頒布《米蘭敕令》,基督教的新紀元,個人圖書館,202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