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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中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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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中學原名法文書館、中法學堂、中法學校。民國20年改名中法中學(法文名L』Ecole municipale franco-chinoise),光緒十二年,法國耶穌會傳教士梁藩德(Leo Tournade)倡議,由上海法租界公董局主辦,托耶穌會士管理,專收租界裡華人子弟,教以法語,經費由法租界當局與法國政府供給。

校址最初在公館馬路(今金陵東路),光緒十五年遷洋涇浜天主堂街(今四川南路)。是年有法國主母會修士2人到校執教,宣統元年由該會接管。這年有學生207人,以後不斷增加。民國2年,法公董局在敏體尼蔭路(今西藏南路)另闢新址,興建校舍。民國11年,法國霞飛將軍到滬訪問時,為新舍奠基。該校課程不遵照國民政府教育部規定,以致到民國26年,上海教育部門不承認。

校內附設小學,學生自小學起學法文,中學各課皆用法文講授。民國27年,該校曾獲法國政府獎狀。1951年市政府接管後,改名光明中學。當時校長為法國修士魏禮聖(Jules Alfred),有學生1019人,其中天主教徒僅34人。

1994年3月18日,光明中學由市政府公布為市級建築保護單位。

傳教士

傳教士亦作宣教師或宣教士(英語:Missionary),是堅定地信仰宗教,並且遠行向不信仰宗教的人們傳播宗教的修道者。雖然有些宗教,如日本神道教[1],很少會到處傳播自己的信仰,但是有很多宗教用傳教士來擴散它的影響,例如伊斯蘭教與基督宗教。

雖然任何宗教都可能送出傳教士,一般傳教士這個詞是指基督宗教的宣教師。實際上佛教是最早大規模傳教的宗教,沿着絲綢之路[2]送出它的信仰。在英語中,「missionary」指被派遣到遠方傳教的人,漢語也譯作宣教士,而Preacher一詞則指在人群中進行講道的傳道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