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性心肌炎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毒性心肌炎 是指毒素或毒物所致的心肌炎症,除白喉、傷寒、菌痢等感染性疾病外毒素、內毒素對心肌損害外,某些生物毒素如蛇毒、毒蕈、河豚、烏頭等,以及某些藥物或化學物質如:依米丁、銻劑、有機磷、有機汞、砷、一氧化碳、鉛、阿酶素等,均可引起心肌損害產生中毒性心肌炎。中毒性心肌炎往往是全身中毒的一部分重要表現,病情危重或並發嚴重心功能不全和心律失常者死亡率高,及時、有效地搶救往往能夠挽救病人生命。
臨床表現
2.心律失常的表現。
診斷鑑別
診斷依據
1.毒素或毒物經皮膚粘膜、胃腸道或呼吸道等進入體內證據。
2.出現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臨床表現,輔以實驗室檢查,即可作出診斷。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立即終止毒物或毒素繼續進入體內,並促進其排泄。
2.使用解毒劑或對抗劑。
3.改善心肌代謝和營養。
4.防治心功能不全和心律失常。
5.對症治療。
用藥原則
1.使用"A"項內藥,終止毒素或毒物繼續進入體內,促進其排泄,使用解毒劑和對抗劑。
2.用"A"項藥改善心肌代謝和營養,積極防治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和對症、支援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