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上海市崇明區民防辦公室

來自 新浪網 的圖片

上海市崇明區民防辦公室根據《中共上海市崇明區委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崇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崇委發〔2019〕4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崇明區民防辦公室,為區政府組成部門。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民防、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實施有關民防、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標準、規範;制定配套的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民防建設總體規劃;編制民防工程建設規劃、通信警報與信息化建設規劃,推進本區民防信息化[1]建設;編制本區防空襲方案、災害事故應急防護預案。

(三)負責本區民防基本指揮所、預備指揮所、機動指揮所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的建設、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承擔區重大災害事故發生時應急處置保障工作,指導、監督鄉鎮指揮所建設、運行和管理。

(四)負責本區防空警報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防空[2]襲演習、社區防災應急演練和防空警報試鳴工作。

(五)負責對本區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重要經濟目標主管部門和單位編制並落實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救援方案。

(六)負責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和完善群眾防空組織;落實有關裝備和訓練工作。負責本區民眾防護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社區民防建設的管理工作;組織社區和基層單位開展防災抗災、應急演練;承擔應急管理志願者隊伍建設等工作。

(七)負責本區民防工程的建設和使用管理。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政審批;負責本區民防工程的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

(八)負責統籌協調全區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編制修訂突發事件和人員疏散撤離和應急避難場所啟用預案。

(九)協助、參與本區化學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突發性公共事件以及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十)負責全區民防、人民防空工作的行業管理;指導鄉鎮民防工作。

(十一)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