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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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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燾(一○三四年~一○九七年),字況之,北宋鄆州須城(今山東東平)人,梁蒨之子。以蔭為太廟齋郎。第進士,編校秘閣書籍,遷集賢校理,通判明州。

  • 神宗元豐五年(一○八二),提點京西刑獄(《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二三)。八年,為吏部郎中(同上書卷三五九)。
  • 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遷右諫議大夫。二年,知潞州(同上書卷四○)。四年,進御史中丞(同上書卷四三四)。五年,知鄭州(同上書卷四四七)。六年,權禮部尚書,拜翰林學士(同上書卷四六六)。七年,拜尚書左丞。
  • 紹聖元年(一○九四),出知潁昌府,徙鄆州。後坐元祐黨籍,以元祐黨人黜知鄂州。三年,再貶少府監、分司南京。四年。三貶雷州別駕、化州安置,卒於貶所,年六十四。
  • 哲宗初,御史張舜民因論大臣遭貶,右諫議大夫梁燾數上疏救助,亦被貶知潞州。復為左諫議大夫,指責蔡鶴作詩怨謗,屢加彈擊。

人物話題

基本信息

姓名    梁燾  
別稱    梁諫議     
字號    字況之      
民族    漢族      
官職    尚書左丞、資政殿大學士等職  
諡號    篤廉     
出生地   鄆州須城
出生時間  1034年   
去世時間   1097年 
所處時代   北宋  
主要成就   歷任左諫議大夫、龍圖閣直學士、官至尚書左丞、資政殿大學士   

人物生平

梁燾(1034~1097),字況之,襄陽人,占籍鄆州(其父梁蒨因官徙居東平),梁肅的十二世孫。梁燾在嘉佑四年(1060)舉進士中第,先後擔任集賢殿校理、通判明州,檢詳樞密五房文字。宋神宗元豐年間,梁燾外出任宣州知州,不久又被任命為提點京西刑獄。宋哲宗繼位後,廢除王安石變法的措施,梁燾因當時曾反對變法,被重用提拔,先後任工部郎中、右諫議大夫、左諫議大夫、御史中丞、戶部尚書、龍圖閣直學士、翰林學士、尚書右丞、尚書左丞(副宰相)、資政殿大學士等官職。但是,紹聖元年(1094),變法派人物重新上台後,排擠打擊反變法人物,梁燾連續三次遭貶,最後於紹聖四年(1097),被罷官後流放到嶺南化州,同年11月26日病逝,享年64歲。梁燾自從在北宋朝廷為官以來,一心致力於選拔和推薦人才。他在鄂州作《薦士錄》一書,書中專門記載賢士的姓名,適合幹什麼工作,遇到時機就向皇帝推薦。有個人見到了這本書,說:「您所栽培的桃李,順天應時而開放,只是您不向外張揚罷了。」梁燾笑着說:「我梁燾進入朝廷,侍奉皇上,為皇上推薦有用的人才是我職責,我為什麼要張揚呢?」在梁燾的官宦生涯中,值得論及的活動,主要是他的諫譴議活動。他為官正直,有文采,心憂君王,愛憐百姓,盡到為官的責任。從元佑元年(1086)至元佑八年(1094)的八年間,針對當時國家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上書近百次,向哲宗提出了許多解決大宋王朝國運重大問題的建議。梁燾在上書中,言之切切,可見其忠篤於趙宋王朝,其心繫於天下蒼生。然而梁燾的上書大多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和採納,又因捲入了『元佑朋黨之爭』遭到貶謫,而且一貶再貶,直至死於貶謫途中。梁燾用其生命書寫了一部忠臣賢相的悲劇史。

父:梁蒨,字夢符,襄陽人,徙須城。天聖五年進士,任兵部員外郎,直史館。

東原梁氏是指從鄄城遷入鄆州(今東平縣)的梁維忠一支梁氏;而梁燾是隨其父蒨由襄陽遷入東平的另一支梁氏,史料證明這兩支梁氏同宗共祖同屬安定之梁,同為東漢陵鄉侯梁統之後。

漢陵鄉侯梁統廿一世孫梁禧(梁譆)為襄陽之梁氏和鄄城之梁氏的共同先祖。梁燾與梁子美同為禧之第十三世孫:燾乃為子美之族兄。【燾生於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子美生於宋仁宗慶曆六年(1046)。燾年長 子美十二歲,梁蒨乃為梁彥騰之嗣兄。】

人物紀念——《兵部員外郎直史館梁公墓志銘》

公諱蒨,字夢符,姓梁氏。其先襄陽人。曾祖諱處厚,以高貲雄鄉里,好義致客,賢士大夫多賓友之。祖諱湛(梁湛),并州錄事參軍。考諱錫,巴州軍事推官,贈職方郎中;妣沈氏,仙源縣太君。

公天聖五年(1027)以名進士起為博州軍事推官。守貪政不善,公告以理,又告以福禍,皆不用,後守果敗。再調鼎州團練推官。江上夜覆舟,提家人投舍民家,明日,主人出百金為公裝,卒不取。至自裂衫裹赤兒懷去,緣牒旁州還。偶重獄將決,覆之有疑,亟白州為上其狀,得不死。與司理參軍雍規考同滿,皆缺一為薦者,使者薦公。公曰:「規同年進士,而其母老,願先規。」以故復為武勝軍節度推官。秩滿,改著作佐郎,知河南府長水縣。取豪猾一人抵法,邑大安治。

慶曆中,契丹每入邊,以選通判雍州事,守者欲大新城櫓,賦之民,公曰:「乃先擾吾人乎?」持不可。未幾,契丹泛使至,用故事,以通判護其行,素狂嫚難肅,以公體制嚴重,皆帖帖進止,無輒敢嘩。已而徐示以恩,因盡得敵所以遣使指,飛奏之。接伴者既交使,是夕其眾遂大肆,從有司需索百端,郡邑困之。皆服公,以為不可及。敵使入朝,進其國書,仁宗顧宰相曰:「一如梁某言。」使愕,並閉所欲言不敢發。徐曰「小臣妄刺臣國事。」於是言者以雄州用通判非是。而接伴使後不戢敵,恚公形已,亦曰不當先入其私所問。朝廷規安其心,乃徙其守滄州,公德州,改秘書丞。

居數月,通判大名府。程文簡公琳方居尹,與轉運使張公昷之以氣權相睨不安,以公張所辟,疑陰為其用。公以誠心事二人,無所左右,循事議理,是非必盡,久之通其所閡,二人卒相歡,以公為長者。騎士缺馬,久或匿名以書告反狀,文簡驚莫能如何。公曰:「是不足慮,小人意在馬爾。」退如平時,稍因事籍馬盡補之,果無事。

用安撫使、轉運使薦,知深州。遷太常博士,知雜事。御史言公才堪御史。上曰:「是嘗接蕭階者,吾知之矣。」階,前日契丹使者,即召為監察御史,中外以為得人。俄出使制獄,以疾力請補外,知磁州。

是時兵臨貝州,調發聲援,每先期會,優詔褒之。前此在大名,轉運使以冀州妖人李生獄屬公,李生既前死,獨刑其餘有差,號稱詳平。至是李氏怒怨,生父覃妄言生不死,有中人故仇轉運使,頗居中訌其事,遂付御史獄,鈎按雖力,卒不能變。然皆以吏議掛之,宰相書特旨奪官,同列奏留,以為太常,中丞、翰林亦更為論辨,猶貶秩秘書丞,監衡州稅。未赴,改唐州,頃之復為博士,通判汝州,移襄州。

皇佑祀明堂,恩拜尚書屯田員外郎,復以殿中侍御史召。時議開六塔,以行大河。公言騷民逆水,非徒無益,且有後患。卒如公言。奏罷張堯佐宣徽等使。唐質肅公介以言事貶嶺南,隨以中使。公言:「陛下愛介,故遣護之,不幸介以疾死,天下後世能無以殺疑乎?」上曰:「誠不思此。」亟為還中使。改三司度支判官,又判開拆司,出為京東轉運使。前時類進羨贏蒙遷,以故東方財屈。公言:「民困敝不可浚,願戒諸路毋得進羨財,凡三司橫有取,輒還其檄。」因蝗災,請以米募人鑿取其種地中,對以斗斛,其孽既易殄,而方冬春艱食,又可以補民。其後遂著為令:州郡所饋,一切不取。轉侍御史,還台。請裁任子令,謂當自宰相始。俄乞解言責,改刑部員外郎、直史館、知襄州,賜三品服,徙邢州,轉兵部。嘉佑四年(1059)五月十三日,以疾卒州之正寢,享年七十。諡「忠肅」。著有《梁公忠肅集》。

公性孝悌,數歲失母,職方公再室趙氏、柴氏、公事之皆以謹順聞,而兩夫人尤篤愛公。凡親疾,無晝夜侍側;醫雖遠,必徒步自致之。後繼居喪,哀疚毀棘,有以過人。學問本《六經》,於文章喜司馬遷、班固、其落筆必雍容渾灝,有作者風致,為名輩所推。居官以鋤強梗、養善良為政,其敏發以靜下,不見其所以為而吏莫得動,故所至民惜其去,遮哭不得行,去久猶思之。更御史三院,彈劾無所顧望,奸權斂懼,朝廷為尊嚴。其言順不迎上,直不媚世,皆出天下公議。猶喜論人物,每對,從容指別善惡,所當用不用,未嘗以小是非名目士大夫,故其言多見行,而世或未有深知者也。

夫人劉氏,魯人,封壽安縣君。勤儉仁愛,治家有禮法,與公同寒苦,至進顯,無慍喜色,後公二年(1061)十二月一日年六十六以終。六男子:燾殿中丞,集賢校理;余早世。五女子:適配 鞏堂、張景真、范遵道、張伯卿、席延年。孫男女若干。初,公愛鄆,將徙居之。於是燾卜熙寧十年(1077)舉公夫人之喪,以八月某日葬於須城縣某鄉之原。銘曰:梁公侃侃常厥德,踐取幽渺如今昔。有韡其文爛雕織,有邕其鳴表群翼。克施有政審則釋,物物迎刃莫吾逆。搜拔良禾善使殖,濟明以恕民不亟。儀曹御史治百辟,有或諼側毅以堲。臧謀良言帝嘉得,緩而不迂切不迫。視大義利正趨擇,進斯有禮退以色。妥妥陛級循寸尺,終民莫得被大澤。孝子作龜沒之北,泉深壤厚惟墨食。公燕順祥兆幽宅,詩以詔之罔窮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