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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15(Armalite Rifle Model 15,「阿瑪萊特15型步槍」)是最初由美國武器設計師尤金·斯通納設計的一種輕量化氣動式中央底火自動步槍,以彈匣供彈發射小口徑中間型威力槍彈。最初由阿瑪萊特/柯爾特製造公司生產的AR-15是一種可選射擊模式的突擊步槍,具備在半自動和全自動射擊間切換模式的功能,發射.223雷明頓彈,並發展成軍用型M16突擊步槍在越南戰爭中首次服役。從M16A2發展而來的M4卡賓槍也屬於AR-15的衍生型號。

由於其設計的先進性和良好的彈道性能,AR-15逐漸發展成由柯爾特生產的民用半自動型號為代表的一個涵蓋了精確射手步槍、短管步槍、手槍口徑卡賓槍、「AR手槍」等各種其它不同模式的龐大槍族,在1977年柯爾特的專利過期後變成了美國民間最常見、最常被改裝的槍械之一,成為美國槍文化的代表,被美國全國步槍協會冠以「美國步槍」(America's rifle)的美譽。亦因其配件種類繁多,可任意組合而常被稱為「成人樂高」(Adult's LEGO)[1]

目錄

歷史

AR-15是在7.62毫米口徑的AR-10基礎上,由費爾柴德阿瑪萊特公司的尤金·斯通納所設計(AR-15中的「AR」來自阿瑪萊特的英文名稱Armalite Rifle,而不是突擊步槍Assault Rifle)。AR-15被發展成基於AR-10的一種使用5.56毫米子彈的輕量型號。由於是第一種使用5.56毫米口徑的步槍,它又被譽為開創小口徑化先河的步槍

阿瑪萊特於1959年將其AR-10和AR-15的生產權賣給了柯爾特公司。柯爾特公司將AR-15步槍賣給全世界許多武裝部隊組織,包括美國空軍、陸軍以及海軍陸戰隊。AR-15之後逐漸被美國軍方採購,但卻是使用M16的名稱。然而,柯爾特公司還是在向民眾和執法機關的買主提供的該槍的半自動型號(AR-15, AR-15A2)中使用AR-15的商標。最初的AR-15是一支非常輕巧的武器,在裝空彈匣的時候只有不到6磅重。當然之後重槍管版本的民用AR-15可以重達8.5磅。

今天,民用版本的AR-15和其改型由多家公司製造,並受到世界範圍內射擊運動愛好者以及警察們的青睞,因為它們便宜精準而且是模塊化設計[2]

視頻

AR-15 相關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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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