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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的规定(张小娴散文)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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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的规定》是当代中国作家张小娴写的一篇散文。

原文

一位台湾的女读者告诉我,在台北,若想开一家7-11便利商店,店主必须是一对夫妇。她和男朋友想开便利商店,正考虑要不要为此而结婚。当时我觉得奇怪,为甚么要有这种规定呢?

好朋友水瓶鲸鱼从台湾来了香港,我问她,台湾的7-11是不是有这个奇怪的要求。她说,不是所有7-11也要这样,但有一部分的7-11是有这个规定。也许,他们认为经营者若是一对夫妇,同心合力,对那家便利商店也会更好。

只有台湾人才会这么浪漫吧?

我们却在说笑,万一这对夫妇离婚了,怎么办?

香港从前的“士多”,很多也是由一对夫妇经营,然后,就变成一个家庭。超级市场取代了这类士多。在台湾,士多又复活了。

夫妇一起经营,好处当然很多。若生了孩子,更可以把孩子放在店里,大家一起带孩子。便利商店便是家,是大家胼手胝足,同甘共苦的。

只是,感情往往比生活更没保障。

万一两个人合不来了,是不是为了便利商店而继续一起呢?一旦分手了,是不是就失去了一家店?到时候,这家店更可能成为大家争夺的财产。浪漫的构思,有时是欠缺一点远见的。[1]

作者简介

张小娴,祖籍广东开平,毕业于香港浸会学院传理系。95年推出第一部长篇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而走红文坛,是继亦舒之后,香港最受欢迎的言情小说家。 1985大学时代边工边读,在香港无线电视台任当编剧,5年之后转工去亚洲电视,1993年偶然为编剧协会替《明报》撰写两则专栏,得到赏识,开始在《明报》先以《娴言娴语》后用《贴心感觉》开专栏,1994年第一部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在《明报》上连载,一炮而红,1995年结束10年编剧生涯正式成为专职作家,1995年6月在《苹果日报》开专栏“禁果之味”,随后加盟皇冠出版社,并于当年出版《三个ACup的女人》,成功地打动了港台读者。1997年5月,她出版的《荷包里的单人床》一书,除打进香港畅销书排行榜首之外,还持久走红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之后,她的《再见野鼬鼠》《不如,你送我一场春雨》《三月里的幸福饼》《汉仔夫妇》系列作品相继问世,销量数以十万计,张小娴风头席卷全球华文地区,直逼国际出版市场。1998年她创办了香港第一本本土女性杂志《AMY》,任总编辑至今,现为香港皇冠出版社签约作家,为《经济日报》撰写专栏,是香港著名的畅销言情小说家。[2]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