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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停战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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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停战协议是指在1949年,以色列与其交战国(埃及[1]、黎巴嫩、约旦[2]、叙利亚[3])之间签署的一系列停战协议。该协议宣告自1948年以来的阿以战争暂告段落,并划定了以色列军队和约旦-伊拉克联军之间的分界线(又称“绿线”)。该线直到1967年六日战争时被再次打破。
协议
与埃及方面
1949年1月6日,拉尔夫本奇博士声称埃及最终同意与以色列商谈停战协议,协议于1月12日在第三国希腊的罗得岛上进行。协议开始后不久,以方同意释放埃及一个被围攻的旅,然而不久后以方又撤回了先前的承诺。[4]协议直到月底并无进展。以色列要求埃及撤回驻扎在巴勒斯坦的所有军队。埃及却坚持以色列要退回到亚实基伦-希伯仑路的北端。
协议最终于2月24日签署。其主要内容如下:
- 停战分界线不能被解读为政治或领土分界线
- 停战分界线与1922年的埃及与巴勒斯坦托管地的分界线大抵相等。但埃及保留对加沙地带的控制。
- Faluja地区的埃及军旅得以回国,但该地区将转交至以色列手中。[5]
- 在Uja al-Hafeer周边建立非军事区,并在该区建立双边停战委员会。
与黎巴嫩方面
同年3月23日与黎巴嫩签署协议要点如下:
- 停战分界线 ("绿线")作为巴勒斯坦托管地与黎巴嫩的交界线。
- 以色列在前年占领的13个黎巴嫩城镇悉数还给黎巴嫩。
与约旦方面
与约旦方的协议签定于4月3日要点如下:
与叙利亚方面
与叙利亚的协定签署于7月20日。尽管叙利亚撤出大部分军队,但是叙方解读认为撤军并不意味着领土的最终裁定。
參考文獻
- ↑ Armistice Agreement between Egypt and Israel UN Doc S/1264/Corr.1 23 February 1949
- ↑ General Armistice Agreement between the Hashemite Jordan Kingdom and Israel UN Doc S/1302/Rev.1 3 April 1949
- ↑ Israel-Syrian General Armistice Agreement UN Doc S/1353 20 July 1949
- ↑ Hilde Henriksen Waage. The Winner Takes All: The 1949 Island of Rhodes Armistice Negotiations Revisited. Middle East Journal. 2011, 65 (2): 279–304. doi:10.3751/65.2.15.
- ↑ mfa.gov.il Article IV.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