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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长娇

黄长娇,1911年出生在江西赣县西北山区一户贫苦的雇农家里。1932年入党,曾任江西省总工会妇女部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工农检察部委员等职,红军长征后任游击队队长,解放后任瑞金县副县长和县政协副主席。

基本内容

中文名:黄长娇

出生地:江西赣县西北山区

出生日期:1911年

职务:瑞金县副县长和县政协副主席

经历

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参加江西田村暴动。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委委员、省总工会女工部部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第二届执委。长征后,在瑞金地区长期坚持游击战争。建国后,任瑞金县妇联主任、副县长。

生平与评价

从小就饱受苦难的黄长娇是村里第一个挺身出来报名参加革命工作的。此时她刚满19岁。红军的帮助教育和启发,使苦大仇深的黄长娇认识到:跟着共产党,跟着毛委员和红军干革命,才是穷人惟一的出路。参加革命工作,就是帮助穷人翻身得解放。因此,她干革命工作的劲头十足,每天走乡串户,发动群众。学到一点革命道理逢人就宣传,深受乡苏维埃政府干部和妇女代表的喜爱。

乡里村里经常开群众大会,作为乡妇女代表的黄长娇也经常登台发言。她宣传反封建,反对包办买卖婚姻,还动员小童养媳和婢女婚姻自主。

当时,苏区各地提倡妇女剪短发、放脚。对于放脚,许多妇女都赞成,响应热烈,但一提到剪短发,就有许多人犹豫不决。老人家最反对剪发,有的说“剪了头发要倒霉,不男不女的”,还有的说“人要头,狗要尾,剪掉头发人像鬼”。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黄长娇在一次妇女大会上,当场把自己的长发“咔嚓”一声剪掉了。她这一带头,在当地影响很大。没过几天,许多妇女都跟着剪短发了。

1931年11月,红色共和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了。挑夫出身的黄长娇,已锻炼成长为一个优秀的基层妇女干部。根据她的工作表现,组织上将她从赣县苏区调往驻在兴国县的苏区江西省委机关工作,担任苏区江西省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

1932年夏天,黄长娇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年底,为了响应中央政府提出的优待红军家属号召,黄长娇到赣县和兴国等县抓点,开展轰轰烈烈的优待红军家属运动。她发动广大妇女帮助红属耕田、干农活、打扫卫生、洗衣服做家务;带领乡村干部把政府救济的食盐和粮食,亲自送到红军家属手中;她和省委机关的干部和工作人员一起参加“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活动,一道熬硝盐、打草鞋、开荒种菜园子。她每天早出晚归,餐风饮露,披星戴月,任劳任怨,她朴实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称赞。省委书记李富春夸奖她是“妇女工作的模范”。

1934年1月2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沙洲坝镇沙洲坝村隆重召开了。时任苏区江西省总工会女工部长的黄长娇,也以江西省工人代表的身份来到红都瑞金,光荣地出席了这次大会。她胸前戴着一块用红布缝制的大会代表证章,和来自中央苏区的其它几位女代表坐在台下前面几排。她清楚地看到了端坐在主席台上的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和张闻天等中央领导同志。

1955年3月,44岁的黄长娇当选为瑞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一直干到1961年。期间,她为瑞金的建设事业做了大量工作。

1960年10月,时任国家副主席的董必武来到瑞金视察,与黄长娇这位老战友重逢,他们一起回忆了当年苏区时期共同开展工农检察工作的情况,两人都感慨万千。

1963年7月,黄长娇当选为政协瑞金县第三届委员会专职副主席。1966年2月,她又当选为政协瑞金县第四届委员会专职副主席。

“文革”期间,黄长娇蒙冤受屈,被污为“叛徒”、“四类份子”,遭受造反派组织的非人折磨。身体受到摧残,伤痛伴随了她的整个晚年。

1980年12月,黄长娇当选为政协瑞金县第五届委员会专职副主席。她以70多岁的高龄,继续为党为人民孜孜不倦地忘我工作,为革命发挥余热。

人物评价

黄长娇出身贫寒,历经磨难。她是农民的女儿,深知生计艰难,一缕一粟来之不易。她在生活上非常节俭,平时饮食非常简单。瑞金城的群众都知道,她平时总是穿着那几件朴素的老式衣裳,不肯添置新衣,冬天总是戴一顶自己编织并且用了多年的老人帽。她和家人几十年来一直租住县房产公司代管的旧民房,不愿给政府添麻烦。她真正做到了淡泊名利,淡泊生活享受。[1]从她的身上,人们看到了一个老共产党员、一位苏区老干部的风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