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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县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西安市北部,距西安市钟楼和咸阳国际机场20公里、新市政中心仅7公里。西铜、西禹高速公路横穿南北,境内一马平川,是一片充满希望的投资热土。东西长20.55公里,南北宽20.1公里,素有关中“白菜心”之称。因境内有奉正塬,塬体高隆,称塬为陵,故名高陵。境内有唐昭慧塔、李晟碑、东渭桥遗址等古文化遗迹,建于秦孝公12年(公元前350年),是全国建县历史最早的县份之一。2015年8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高陵“撤县设区”正式挂牌,从此结束了2365年的县制历史。同时,西安也产生第十区——高陵区。[1]

历史沿革

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置县。

新莽天凤二年(公元15)改名千春。

更始元年(公元23)复命高陵。

三国魏黄初元年(公元220)更名高陆。

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又复名高陵,相沿至今。置县以来,随着历代行政建置的改变,县境屡有增析,变化不定,自清代起基本趋于稳定。

三国魏黄初元年(公元220)撤销阳陵县,其辖地部分并入高陵,县境较前为大。

北周明帝二年(公元558),省万年县入广阳、高陵二县。县境较前又有所增大。

唐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析本县泾河以南置鹿苑县。

贞观元年(公元627)撤销,辖地复归高陵。

唐武宗会昌元年(公元841),析本县清平乡以奉庄陵,县境较前缩小。最早记载县境大小的是北宋宋敏求《长安志》。据载:县境东西28里,南北33里。

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泾阳县并入高陵,次年(1266)复立。

明《高陵县志》中,有在明代析东南数里(即张桥、孝义、安信三里之一部分)划归临潼的记载。县境广28里,袤35里。其南省城,东南临潼,东栎阳,又东渭南,东北蒲城,北富平,西北三原,西泾阳,西南咸阳。

清代县境变化不大。雍正十年(1732)《高陵县志》记为东西距30里,南北距30里。东至临潼界10里,西至泾阳界20里,南至咸宁界20里,北至三原界10里,东南至临潼界20里,西南至咸阳界30里,东北至三原界7里,西北至三原界15里。

光绪十年(1884)《高陵县续志》记为东西30里而遥,南北30里而近。

民国时期,县境亦未有明显变化。据民国三十年(1941)《高陵县区保总图》记载:本县东西相距36里;南北相距33里,面积1188平方里。东至临潼县13里,西至泾阳县21里,南至长安县23里,北至三原县14里,东北至三原、临潼县11里,东南至临潼、长安县28里,西南至咸阳、长安33里,西北至三原县20里。距省城70里。

1953年高陵区与邻县调整插花地时,将高陵区东南的惠家场村划给临潼县,换回原邓、邓家沟、六家庄3村。将高陵区渭河南的班家、草店两村划给原长安县,换回马坊滩、兴隆村两村。

1956年5月,高陵区东北的邸家、学杨、刘家庄、湾里赵4村及王化孙的一部分划给三原县,换回南任、北任、官村聂、官村刘、蜜蜂王、吴郑坊马家、白马寺滩7村。

1958年12月14日,高陵区渭河南的耿镇地区(即今耿镇,当时称红旗耕作区)割归西安市,1963年8月20日还归。高陵区东西长20.55公里,南北宽20.1公里,总面积为290平方公里。

2014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西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高陵县,设立西安市高陵区。

地理环境

高陵区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泾、渭河两岸,西安市辖域北部。东西长20.55公里,南北宽20.1公里,总面积294平方公里。

气候

高陵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区。冬夏季节长,春秋季节短,夏热,冬冷,春暖,秋凉,雨热同季,四季分明。

地形地貌

高陵区位于关中盆地中部,处第四系固市凹陷与西安凹陷之间。地层属华北地区层,汾渭,分区,渭河小区。地质构造简单,地表出露地层单一,全境地表均被第四系覆盖,局部地段有第三系出露。未见基底岩裸露。地表出露地层全境地表仅出露第四系上更新统~全新统地层。上更新统上部为马栏组风积层,分布赵家村~张卜奉正塬及马家湾鹿苑塬,岩性为灰黄色疏松状垂直节理发育的砂质黄土,底部可见厚4—5米富含钙质结核的古壤层,厚度20—30米;下部为乾县组冲积层,分布仅在马家湾~渭河桥二级阶地底部局部出露,岩性为粘质砂土、砂质粘土及砂卵石层(未见底)。[2]

自然资源

植物

天然生长草本野生植物有车前子、茵陈、益母草、艾、蒿、雪蒿、铁苋菜、荠菜、马齿苋、大蓟、小蓟、木贼、苦曲菜、枸杞、兔丝子、灰条、地丁、败酱草、蒲公英、麻黄、王不留、苍耳子、白毛根、香附子、芦苇、索草等。低等植物野生有地软、土马鬃、泽苏、酸苔菜、苔藓等。

动物

高陵区野生兽类有兔、狐、黄鼠狼、獾。民国前有狼,建国后60年代绝迹。鼠类有家鼠、田鼠、黑线鼠。蝙蝠有大耳蝠、小耳蝠。野生禽类有家燕、马燕、大雁、野鸽、野鸭、猫头鹰、斑鸠、关睢、啄木鸟、黄鹂、杜鹃、乌鸦、喜鹊、鹰、鹞、鹌鹑等。麻雀最多。明《高陵县志》记载:泾、渭河洲渚有鹤、凫、鸥、鹭、鸳鸯、云雁数百成群,今已不多见。唯凫、鸥时有翱翔。野生两栖类有青蛙、蟾蜍。野生虫类有:蚯蚓、土元、地龙、蜘蛛、蛇、蚂蚁、蜈蚣、蝇、蚊、蟑螂、跳蚤、蝎子等。

行政区划

高陵区辖鹿苑、泾渭、崇皇、通远、耿镇、张卜、姬家七个街道办事处。86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35.11万人。区人民政府驻鹿苑街道。

景点

唐东渭桥遗址

景点位于耿镇白家嘴村西南300米,今渭河南2.6公里处。面积约2万平方米。木柱梁桥、南北走向,全长548.8米,宽11米。揭露出楔人原渭河河床的木桩22排418根、石分水金刚墙4座。桥南端石铺道路残长约160米,残宽12~20米,出土铁钉、铁板、铁栓板及“开元通宝”钱币、铜佛像等,共100多件。1967件,曾出土开元九年(721)“东渭桥记”残碑一通,文载京兆尹率高陵、三原等10余县官民合修东渭桥缘起、经起。1981年发掘,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灰堆坡遗址

属仰韶文化半坡类型遗存。位于通远镇灰堆坡村南。面积约6万平方米。文化层厚约2米,暴露有灰坑、居住面和墓葬。地表陶片丰富,其陶质有泥质红、黑陶和夹砂红陶,饰绳纹、线纹、弦纹及黑彩鱼纹、三角纹、宽带纹。可辨盆、钵、罐、尖底瓶、葫芦瓶、陶锉等。1982年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特产

耿镇胡萝卜生产区域位于渭河两岸,属关中平原海拔最低,典型的沙滩地,砂土土层深厚,土质疏松,昼夜温差大,光热资源和地下水资源十分丰富,是优质胡萝卜生产的天

然基地。生产过程采用明水落籽、配方施肥、深井水灌溉、拌麸子防蛐虫等特定生产技术。其产品果实个大、色鲜、皮薄、肉红如血、芯细,芯黄如菊,味甜酥脆,生吃能清热解燥,熟食可润肺止咳,鲜榨汁颜色如血红色,并有奶香味。据传清光绪二十六年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太后携光绪皇帝避难途经渭东桥至西安,地方官吏进贡高陵胡萝卜御用,旅途劳顿的慈禧食后,容光焕发,精神为之一振,赞不绝口,连连叹奇:“胜似小人参,美味在人间。”此后,高陵胡萝卜被列为地方特产,每年进贡皇室做御用。耿镇胡萝卜富含胡萝卜素及各种矿物质,总糖为5.20—7.20%、β胡萝卜素为48.6-68.6mg/kg 、Vc含量为7.75-9.75mg/100g,均高于对照。

经济发展

第一产业

1978年,高陵区农业总产值3758万元,比1957年增长0.6倍。农、林、牧、副、渔各业产值的比重分别为86.6%、1.18%、12.1%、0.1%、0.02%。

1989年,高陵区农业总产值23897万元,比1978年增长1倍。农、林、牧、副、渔各业产值的比重分别为56.7%、0.19%、34.86%、8.15%、0.06%。畜牧业产值比1978年增长4.4倍,比重增长22.7个百分点。

1989年,高陵区种植总面积8.14万亩。其中,棉花0.43万亩,油料1.72万亩,蔬菜5.23万亩,形成以蔬菜、油料为主的种植格局。

2011年,高陵区粮食总产量达到1.1万吨,比上年增长6.87%。油菜子产量达到713吨,比2010年增长26.21%。蔬菜产量达到3.75万吨,比2010年增长22.0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570元。

2018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378.4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99亿元,比上年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238.93亿元,比上年增长7.9%;第三产业增加值114.53亿元,比上年增长9.5%。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6.6:63.1:30.3。[4]

第二产业

2006年,高陵区工业总产值达420元,增长1421万元,增45.68%。矿业生产创产值1264万元,增长2364万元。发电量396万千瓦时,电力销售738万元。

2011年高陵区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户。2011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22亿元,比2010年增长20.7%。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1.76亿元,比2010年增长25.75%。实现利税总额2.97亿元,比2010年增长25%。实现利润总额6.11亿元,比2010年增长21.1%。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49亿元,比2010年增长20.4%。

第三产业

2010年,高陵区商品购进额3150万元,同比2009年增长4.8%,商品销售额2250万元,同比2009年增长6.1%,生产资料销售额2650万元,同比2009年增长5.2%,农村便民店建设24个,改造基层社5户。

2012年高陵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25.9亿元,比2011年增加7.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0.57亿元,比2011年增加8.99亿元,增长12.8%。[4]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1989年,高陵县共有中学17所(其中高中3所),小学109所,职业中学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县办幼儿园1所。中学比1949年增长16倍,小学数虽然减少,但其规模远远超过以前。在校学生:中学11228人,小学23339人,职业中学298人,教师进修学校35人,县办幼儿园124人。中小学在校学生分别比1949年增长29倍和2.7倍。教职工中,中学专任教师763人,小学1130人,职中14人,教师进修学校16人,县办幼儿园15人,中小学教师分别比1949年增长29倍和3.3倍。学龄儿童入学率99.17%,连同教学设施,均达到省教育厅制定的普及六年义务教育标准。另外,还有家庭办幼儿园6所,各小学普遍设有学前班,招收4至6岁学前儿童入学率95%以上,被国家教委授予“幼儿教育先进县”称号。各类学校专任教师1938人,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115人(其中高级职称36人,中级职称326人)。中青年劳动力大多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具有大专文化程度者1230人,占高陵县总人口的0.58%。文盲、半文盲人数占高陵县总人口的9%,低于全国、全省、全市水平。

社会保障

1956年,高陵区普遍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缺乏劳动能力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依靠的老弱鳏、寡、残社员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政策。

1962年,全县共有鳏、寡老人258户311人。其中男212人,女99人。符合五保条件的184户225人。除自愿投亲靠友不愿五保的74户、86人外,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全区110户139名孤老,由所在生产队实行五保。

1983年,集体供养者134人;亲友包养者6人。是年8月,马家湾乡办起了第一所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8人。1985年9月,通远镇也办起了敬老院,两所敬老院共收养孤老10户12人。其中男10人女2人。

1989年,根据《陕西省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暂行规定》,民政局对全县五保户重新进行调查确认,时有五保供养者60户72人。其中由村民委员会统筹供养的15户24人;村民小组以土地承包形式供养的35户36人。每人每年供给小麦300公斤、食油3公斤、煤1吨、单衣2套、棉衣2年1套、被子5年1套、单鞋1年2双、棉鞋3年1双、毛巾1年2条。医疗费实报实销。每人还给一定数量的零用钱。[5]

交通

高陵区距西安钟楼20公里,距西安新行政中心一河之隔仅7公里,西铜高速、西禹高速、西咸北环线、三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西安至延安、西安至侯马铁路横贯南北,泾河火车站位于其中,距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仅17公里。210国道、310省道穿境而过,西延高铁,西咸北环线规划建设经过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