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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屋邨

香港公共屋邨
图片来自timeout

香港公共屋邨(简称公屋)是香港公共房屋最常见的类别,由政府或志愿团体兴建,出租予低收入市民。现时香港提供出租公营房屋的机构有三个,分别是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目录

介绍

在2016年3月31日,香港约有三分之一居民(即逾214万人)居住于香港各公共屋邨的出租单位,包括房委会76万个[1] 、房协14万个[2]、以及在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大坑西邨逾1,600个的单位。

历史

香港公共屋邨发展源自1953年12月石硖尾木屋区发生的一场大火,香港政府为安顿灾民,开始兴建简单实用而租金廉宜的徙置大厦,标志著香港公共屋邨的诞生[3]

香港很早已有为低收入居民设置出租房屋,初期多由志愿团体提供,例如于1948年成立的香港房屋协会及于1950年成立的香港模范屋宇会,香港政府只是提供土地。1954年,开始大量兴建徙置区,于1960年代,香港屋宇建设委员会(屋建会)推出廉租屋邨。1973年,为了配合十年建屋计划,房委会成立并且取代屋建会,徙置事务处则重组成为房屋署。香港房屋委员会接收了所有徙置大厦、10个屋建会廉租屋邨和17个政府廉租屋邨,合称为公共屋邨,由房屋署统一负责管理规划。到1980年代起,随着社会进步,房委会于公共屋邨设有主题式花园和提供多项康体及儿童游乐设施,供居民作休憩之用。著名的例子包括彩云(一)邨美林邨蝴蝶邨新翠邨乐华(北)邨等。1990年代开始,公屋需求大增,房委会开始提高建筑密度并减少公共休憩设施面积,1997年推出的八万五计划为求提供最多的单位,用尽地积比率,更使建筑密度进一步上升,邨内休憩空间所剩无几。此现象特别可见于天水围北的各屋邨,如天悦邨天逸邨天华邨等,直至2000年代初八万五计划失败,公共休憩设施面积才得以逐渐增加。近年,因应非标准设计大厦面世,房委会在规划屋邨时亦会将康体及儿童游乐设施甚至花园及屋邨广场等休憩设施与住宅大厦一同因应地盘微气候等数据而作出适当的设计,使新落成的屋邨的环境较以往更佳。

公共屋邨设计作品所获的建筑设计奖项

彩虹邨于1965年荣获香港建筑师学会银奖

美林邨第一期于1982年荣获香港建筑师学会年会优异奖及第二期的美林室内运动场更于1987年获得香港建筑师学会年奖银牌奖

恒安邨商场及中央花园获得1989年香港建筑师学会优异奖

广源邨商场获得1992年香港建筑师学会优异奖

由1987年开始,凡在公屋住满10年的住户,如家庭总收入超逾资助入息限额,须缴交双倍租金,另加差饷

2009年,房屋委员会试行以环境保护物料──矿渣微粉,局部代替水泥作为楼宇外墙,比起前者可以减低9成的碳排放量、节省成本及减少墙身裂纹的情况。2012年开始,房屋署决定全面采用,并且率先于12座新公共屋邨项目采用环境保护物料以兴建大厦外墙,当中沙田水泉澳邨将会成为首座全面使用上述物料的公共屋邨;每兴建一单位可以减少250公斤的碳排放量及节省40港元成本;以每年兴建15,000单位计算,全年可以减少高达3,700的碳排放量,以及节省600,000港元成本。环境保护物料比一般石屎的受力及抗腐蚀能力高,亦有助于改善石屎剥落的情况。此外,2014年起,公共屋邨将会广泛采用LED灯,以减少耗电量。

全香港142座公共屋邨的公用地方安装了约百万支电灯,每年总耗电量逾亿度,对财政及环境均造成负担。房屋委员会为了推动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量,于2012年4月斥资逾2亿6千万港元,逐步更换较为节省电力的电子镇流器,耗电量将会大减3成,预计每年可以节省3千3百万港元的电力耗资费用,减少碳排放量相当于种植百万棵树木。整项工程预计于2015年9月前完成。

为了加强节约能源,并且减少耗电量及碳排放量,运输及房屋局引入多项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引进两级光度照明控制、LED灯凸面照明器及太阳能光伏板等,相关大厦因而每年节省24万度电力,加上配合其他措施,总节省的公用设施耗电量达53%。

里程碑

申请公屋要求及备注

  •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及拥有香港入境权(须按照入境事务处的逗留条件,并非居留权)。
  • 收入不得超过政府制定之“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视申请人的家庭人数而定),一旦超出“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的中产或富裕家庭,房委会将视作富户处理,或会调高其租金,房屋委员会要求所有公屋申请人及住户,必须如实申报收入及资产,若发现是蓄意虚报或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会遭检控,最高刑罚是罚款港币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 申请表格可到各区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交出后需要3至5个月内通知。
  • 一般年龄越低,成功分配公屋的机会率就越低,等候时间也会相对较长。至于年龄超过60岁的独居长者可以以“高龄单身人士”而获得优先配位
  • 租金一般会占该公屋住户每月收入约10个百分比,租金亦包括该屋邨之管理费,无须补地价
  • 根据政府最新定立之“公屋扣分制度”,如住客入住公屋后有多次高空掷物或私自养宠物等的记录,会因应情况而扣分。如被扣尽分数,房屋署会按照房屋条例赋予权力,要求租户迁出[4]
  • 另外,香港房屋委员会设有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每年年中均会开设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推出部份较为不受欢迎的公屋单位予轮候者选择,缩短轮候时间,提早上楼。

参考文献

  1. 香港房屋委员会. 公共房屋-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2013-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31). 
  2. 香港房屋协会. 香港房屋协会 - 资料库. [2007-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12). 
  3. 香港公共房屋发展.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about-us/photos-and-videos/videos/public-housing-development-in-hong-kong/index.html. [2018-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12).  外部链接存在于|website= (帮助)
  4. 屋邨管理扣分制. 香港房屋委员会. 2013年2月15日 [2013年7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