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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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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根据《韶关市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机构,是韶关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目录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1]、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等方面职能。

领导分工

局长:周小明

二级巡视员:梁祖超

副局长:李燕山、杨瑞光

内设机构

办公室(市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科(就业创业科)、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机构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大院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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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活动

3月21日,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韶关市普法办、韶关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宣贯工作。

通过在广场设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册、讲解保障法相关内容等方式,工作人员向退役军人、军属及其他人员宣传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政策规定。活动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市海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还纷纷走上街头、公园、社区深入宣传解答,通过宣传,进一步扩大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形成广泛参与,人人皆知的拥军氛围。

本次活动共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及涉及退役军人优抚政策、就业创业、工作指南等宣传小册子近千份,吸引退役军人、社区人员500余人次。

同时,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对接韶关市普法办、韶关市司法局,紧抓官网、官微等新媒体传播快、传播广的特点,不定期推送《退役军人保障法》原文、解读、重点等,阅读量达800余人次。广大群众纷纷为持续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点赞。大家表示,活动让他们对《退役军人保障法》有了更加深入的认知,希望《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后可以真正落到实处,韶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可以越来越好。

下一步,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进一步动员部署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精神,多措并举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法》[2]宣传力度,不断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保障法律普及和落地生根。

参考文献